臺灣未來電力來源及能源政策的思考與建言
七月初,罕見的西南臺風丹娜絲在嘉義登陸,肆虐了雲嘉南地區。受其影響最嚴重的嘉義,時過多日,超過上萬用戶仍然生活在沒有電力供應的狀態,部分地區還影響居民的用水,苦不堪言。臺灣電力的供應問題,再次成爲衆所矚目的焦點。
文.陳威霖
過去一段時間,對於臺灣未來能源政策走向何去何從,朝野意見相左,也莫衷一是。國發會訂下二○五○年零碳排的時間一直在流逝,半導體、電子業、精密機械等出口產業需要綠電的時機越加緊迫。不同的意見方卻堅持己見,非常用力地在各種媒體試圖說服對方,而這些努力對於國家的經濟和產業前途卻於事無補。
關於電力的屬性,本來就屬於一項公共財產,因此電力的建設,政府和國有企業的角色不容置疑已經弱化。各國的電力來源,也從石化能源爲主力,轉向新能源爲主力,包括中東地區沙烏地阿拉伯等產油大國。因此國家的綠電政策,是符合全球節能減碳的大戰略,對錯應無需各界再費口水爭論。
實施的規定和流程不適用
導致綠電飽受詬病
臺灣的綠電建設至今,特別是風電和光電會被各界詬病,並非國家政策錯誤,而是實施的相應過程,採用了不適合電力行業(大型公共建設投資)的規定和流程。分述如下:
第一是行業准入條件太低。例如太陽光電站的建設,從小型的屋頂光電站開始,幾年後進入大型的地面型光電廠,多數行業內的工程公司,背景是水電業,缺乏大型工程概念,也鮮少引進大型工程人才,連電廠最基礎的土木工程知識都付之闕如,如何能建造符合電力行業高標準條件的電廠?
第二是沒有掌握綠電的特性。綠電在全球的能源佔比越來越大,主要是其應用靈活,民生用電、公共用電和產業用電,有很明確的區分。家庭爲主的民生用電,鼓勵在其屋頂裝置光儲一體的離網系統,自發自用。除了提供家庭各種電器用電,還能充當新能源車的電源。公共用電、產業用電,則應選址大面積的國有土地,或是集中發展可以藉由綠電資金、促進傳統農漁業現代智能化的特定區域。不同規模的電廠,應該有嚴格的准入,或是遴選條件。
第三是綠電用地被民間操控。電力既是公共財產,所需要的資源,就應該由政府出面統一整合。對於出租私有土地二十幾年的地主,不僅作業過程有法律公信力,土地權益也能受到公權力的保障;對於投資方,使用土地的接洽窗口是政府主管機關,更爲簡便,不僅縮短申請和建設的時間,加快資金回收,還能避免無謂的干擾。地主把土地託付給政府,政府依法管理電廠投資方,對於參與到綠電投資建設的各方,都是最好互利共贏的方案,更能加快國家綠電建設規模,儘快提供給需要綠電的產業。
以上幾方面建言都是目前全球發展綠電能源佔比五十%以上的先進國家,普遍採用的推廣方案。
國家能源政策的發展
關乎科技產業及民生
關於諸多科技產業大佬們,積極推動政府重新採用的核能,也是美國等國家能源政策佔比二十%到三十%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納入規劃,並考慮更科學、環保地重啓核二、核三。但建設核能的唯一缺點,就是從前期規劃、選址到建設完成才能開始供電,在受地震威脅的臺灣,都需要歷經十幾年,短時間內對於亟需綠電,才能滿足客戶採購要求的各個產業、廠商,還是遠水救不了近火。對於飽受火力發電產生的空氣污染、造成肺癌已經成爲癌症首位的臺灣社會,更是緩不濟急!
如何在合乎社會評價和期待下,加快擴大可以短期間即可建設完成的綠電規模,對於產業發展、國民健康,應該是臺灣未來幾年政府必須實現的課題!
卓越雜誌2025.8號47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