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綠電應用協會:綠電發展不應是天然災害替罪羊
颱風丹娜絲重創南臺灣,再生能源設備損壞掀討論,臺灣綠電應用協會秘書長許博涵認爲,臺灣若因情緒而猶豫再生能源的腳步,將喪失能源主權,並衝擊出口企業競爭力,「綠電發展與應用不應成爲天然災害的替罪羊」。
近日颱風丹娜絲造成太陽光電模組災損引發關注,許博涵表示,再生能源若因天災受損固然可惜,但各界也須理解,再生能源有一項重要優勢,意即模組化、分散式、可快速修復與重建;比起單一電廠失能影響數百萬人的舊式體系,分佈式綠能網絡反而是強韌社會不可或缺的基礎建設。
他指出,相較於大型火力電廠在地震或水災中可能癱瘓整體供電,「我們不能因爲部分太陽光電板損壞,就否定整體系統的價值」,分散式再生能源具有災後快速恢復的彈性能力,未來更可透過微電網結合儲能,實現區域自給自足的能源韌性島嶼。
全球已訂定2050淨零碳排目標,再生能源與綠電應用正是碳中和的核心路徑。許博涵表示,即使美國總統川普對風力發電提出質疑,美國能源部與各州政府仍持續推動再生能源,拜登政府的「通膨削減法案」(IRA)更提供數千億美元的綠能補貼。
他進一步說,於此同時,中國風力發電與光電裝置容量已超過全球總量的1/3,並持續領先技術發展,在風電與太陽能裝置容量爲全球居冠,積極佈局全球綠能產業鏈。
他不諱言,臺灣若因情緒而猶豫再生能源的腳步,將喪失能源主權,也錯失產業轉型的大好契機;作爲高度外貿依賴的島嶼經濟體,臺灣不可能置身於全球碳關稅與供應鏈重組之外,未來企業出口將被要求提供碳足跡與綠電使用證明,顯示綠電早已不只是環保,而是產業生存與競爭力的關鍵條件。
許博涵強調,綠電的發展與應用更不應成爲天然災害的替罪羊,面對天然災害、更多氣候風險,需要妥善規劃更多投資的解方,才能讓臺灣在2050年不只是淨零,更達到能源自主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