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犯罪事件簿】連大哥都聞風喪膽! 背負二十多條生命的「來來」林來福
頭號要犯林來福(中)在臺中市大墩廿街落網,及貼身保鏢陳慶明被捕後召開記者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90/11/17 本報記者攝影)
作者:既晴(臺灣犯罪小說家)
1989年1月26日晨2時,黑幫份子「貓仔賢」賴明賢與友人到臺中市文心路一家地下舞廳跳舞,卻因不滿舞廳的服務態度,當中一人朝天花板開了一槍示威後離去。同日午6時,賴明賢接到呼叫器,對方要求針對開槍一事談判,他即與「裕和」張義和開車前往赴約,詎料自此下落不明。警方進行偵查後發現,去年4月間,曾有彰化伸港的黑幫份子「五百」黨佩華在同一家舞廳掀桌鬧事,幾天後也失蹤了。警方認爲兩案應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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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月11日夜9時50分,嘉義市民陳亮君邀請2名友人到家裡喝春酒,突有一名穿黑色西裝男子闖入屋內,確認陳亮君綽號「阿能」後旋即開槍,1死2傷。5分鐘後,距離兇案現場1分鐘車程的李海清家,同樣被人闖入開槍,又造成屋內5死1傷。依目擊證人指出,兇手應是「來來」林來福。
據調查,林來福在1986年間曾在嘉義市延平路鳳谷城理髮廳前的香腸攤,與在理髮廳洗毛巾的陳榮昆打彈珠賭博,發生糾紛而持香腸刀將陳榮昆刺死,展開躲避追緝的亡命生涯。警方也發現林來福涉嫌臺中地下舞廳的2起失蹤案。林來福經常出於細故而殺人,被人弄壞眼鏡、調解糾紛認定對方立場偏頗,都能成爲殺人動機,出手狠毒,波及無辜也在所不惜。
這段期間,林來福又夥同「黑牛」黃鴻寓、「黑仔」詹火樹、「阿西」葉進火等幫派份子──他們全都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組成強盜集團,擁有火力強大的槍枝,並在全臺各地犯下綁架、搶劫等重大刑案,造成當時社會巨大的不安。至1989年間,林來福犯罪集團不法取得了10億元以上,他個人則涉及20多條人命,甚至一度揚言要以火箭炮炸掉臺北市、臺中市各一所警局,被警方視爲十大槍擊要犯之首。
然而,林來福行蹤極爲隱密,從不在同一個地點久留,來去無影,詭詐狡猾,警方多次進行圍捕均無功而返,提供了千萬懸賞也未能取得有利線報。
來源:1990-2-2-聯合報-第九版
1990年11月16日午4時,林來福駕車外出,在臺中市大墩二十街遭埋伏的刑事局、臺中市警局幹員逮捕,這也是十大槍擊要犯最難逮捕、最後才逮捕的罪犯。同時,十大槍擊要犯的稱號,恐有助於歹徒氣焰、擡高歹徒身價之嫌,警方因此決定不再公佈名單,林來福也成了末代名單的最後一人。
當記者問林來福殺了多少人?林來福回答:「不記得有多少人,不敢記在心中。」他爲了暫時忘掉犯案記憶、舒解警方追捕壓力也吸食嗎啡成癮。1991年5月15日,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林來福2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以及1個50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審理過程中,他坦承殺害起訴書中25人裡的24人。7月25日,林來福在臺中看守所槍決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