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恢復賣月臺票22元 滯留逾3小時補收911元
臺鐵6月23日起調漲票價,同步恢復多數車站停售多年的月臺票,一張22元可停留1小時內。示意圖。(臺鐵公司提供/蔡明亙臺北傳真)
臺鐵6月23日起調漲票價,旅客發現同步恢復多數車站停售多年的月臺票,一張22元可停留1小時內,逾時滯留1至3小時補收139元、逾3小時補收911元。臺鐵公司表示,過去除臺中等5站,其餘車站皆無發售月臺票,民衆無法陪同親友在月臺等車,6月23日起開放電腦售票車站發售月臺票。
一名旅客分享,近日經過苗栗車站,看到公告寫道,自今年6月23日起,進出月臺請購買月臺票,票價22元,售出後概不退票,進站時間1小時內有效,進站1至3小時需補收139元,若超過3小時則要補收911元。
根據臺鐵「旅客運送契約」規定,旅客經本公司同意得購買月臺票或換取出入證進出月臺,每次最長停留時間爲1小時,逾時者比照臺鐵「多卡通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同站進出扣款規則辦理補票,但經本公司同意者不在此限。
依規定,1小時內以起碼票價22元扣款,1小時以上未達3小時者扣款161元,逾3小時以上扣款933元,而該旅客看到車站張貼的公告金額,是車站爲便於民衆理解避免誤會,已扣除原先購買月臺票的22元,故公告上的金額與規定金額不同。
臺鐵公司說明,近年民衆保護個資意識擡頭,使用證件換取月臺證意願降低,6月23日前除臺中等5站,其餘車站並無發售月臺票,民衆無法陪同親友至月臺乘車,故自6月23日起開放電腦售票車站發售月臺票,含窗口售票及自動售票機。
臺鐵公司表示,前臺鐵局發售的月臺票曾多次因票價調整實施配合調整售價,但於2008年電子票證加入服務後,即訂定同站進出的扣款規則,故這次調整比照臺鐵多卡通電子票證營運規則中,有關同站進出的第一級扣款金額擬定月臺票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