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恢復販售月臺票22元起 逾時滯留最高收933元
▲臺鐵6月23日起調整票價,並同步恢復販售多數車站已停售12年的「月臺票」。(示意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周湘芸/臺北報導
臺鐵6月23日起調整票價,並同步恢復販售多數車站已停售12年的「月臺票」,且隨着基本票價調漲,月臺票也從以往的6元漲至22元,逾時3小時以上則要收取933元。臺鐵公司表示,民衆保護個資意識擡頭,使用證件換取月臺證的意願降低,因此重新開放電腦售票車站發售月臺票。
臺鐵過去曾發售月臺票,方便旅客親友陪同進站於月臺等車,多數車站後來改爲換證方式,方便有需求的民衆暫時進入。考量民衆保護個資意識擡頭,臺鐵6月23日起也恢復月臺票販售。
根據臺鐵公司的旅客運送契約第31條規定,持用電子票證進出同站付費區,1小時內收取基本票價22元,1小時以上、未達3小時者收取161元,逾3小時以上則收取等同臺北至高雄票價933元。
臺鐵公司說明,近年民衆保護個資意識擡頭,使用證件換取月臺證的意願降低,6月23日前除臺中等5站,其餘車站並無發售月臺票,民衆無法陪同親友至月臺乘車,自6月23日起重新開放電腦售票車站發售月臺票(含窗口售票及自動售票機)。
臺鐵公司表示,過去月臺票曾多次因票價調整配合調整售價,2008年電子票證加入服務後,即訂定同站進出的扣款規則。爲使同一行爲的付費趨於一致,此次調整比照多卡通電子票證營運規則,以同站進出的第一級扣款金額擬定月臺票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