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證券多起訴訟案件有新進展 最高法已受理再審申請
來源:新浪財經-鷹眼工作室
近日,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佈訴訟進展公告,披露了公司訴金鴻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債券交易糾紛案,以及其他相關訴訟案件的最新進展情況。
太平洋證券購入並持有金鴻控股發行的15金鴻債、16中油金鴻MTN001,訴訟本金合計19,009.90萬元。因金鴻控股未按約兌付構成違約,太平洋證券自2018年9月起多次提起訴訟、申請執行及上訴。2025年6月,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近日已收到法院作出的《受理通知書》,法院已立案審查。
公告稱,上述案件所涉債權大部分已獲清償,抵押物充足,基本覆蓋剩餘債權,目前尚無法準確判斷案件進展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正常,該訴訟對公司業務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無重大影響。
此外,公告還披露了公司其他訴訟案件進展情況,具體如下:
序號 起訴(申請)方 應訴(被申請)方 事由 涉及金額(萬元) 訴訟(仲裁)進展情況 1 公司 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單支行、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18康得新SCP001 9,000.00 因被告未按約履行足額償付利息義務,2019年1月公司以公司債券交易糾紛起訴,後因管轄權異議移送他院,2024年12月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受理。2025年1月追加被告,7月法院駁回管轄權異議 2 公司 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單支行、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17康得新MTN001 4,000.00 因被告未按約履行足額償付利息義務,2019年4月公司以公司債券交易糾紛起訴,後因管轄權異議移送他院,2024年12月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受理。2025年1月追加被告,7月法院駁回管轄權異議 3 公司(代資產管理計劃) 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單支行、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18康得新SCP001 3,000.00 因被告未按約履行資管計劃兌付義務,2019年4月公司作爲管理人以公司債券交易糾紛起訴,後因管轄權異議移送他院,2024年12月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受理。2025年1月追加被告,7月法院駁回管轄權異議 4 太證資本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袁志強等13名被告 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 1,680.00 太證資本認購安徽源和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定增股票因虛假陳述受損起訴。2024年5月重新起訴,6月被駁回,9月上訴後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指令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2025年7月法院駁回太證資本訴訟請求,其擬上訴
太平洋證券表示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展,積極維護公司及股東合法權益,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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