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知名女律師泄漏偵查機密給詐團 起訴求刑8年並罰500萬

女律師何紫瀅涉參與詐團,協助取款及泄偵查機密,25日被臺南地檢署偵起訴求刑8年,併科罰金50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女律師何紫瀅涉嫌參與詐欺集團從事假買賣取款,及利用王姓嫌犯被捕陪偵機會,泄露偵查秘密給詐團莫姓主嫌,並幫助取款、洗錢,兩度遭檢方聲押,經抗告、交保,檢方抗告成功羈押後,臺南地檢署25 日偵查終結,3人被依涉犯組織犯罪、詐欺、洗錢、泄漏國防以外機密等罪嫌起訴,何紫瀅被求刑8年,併科500萬元罰金,莫姓主嫌被求刑16年,併科1000萬元罰金,王姓嫌犯求刑6年,併科100萬元罰金。

檢方起訴指出,何紫瀅從2024年8月間起,參與莫、王2人指揮的假買賣、假投資詐欺集團,該詐欺集團透過臉書、抖音等網路社羣媒體進行直播,以買賣或投資翡翠、玉石等原石或成品可以獲利,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或面交數萬至數百萬元之金錢,事後再以各種理由搪塞並斷絕聯繫,藉以獲取暴利。經被害人將所購得寶石送鑑定,發現並非翡翠或玉石,而系石英染色或灌膠等情始知受騙。被害人數已達十餘人,詐騙金額超過860萬元,檢警仍持續追查共犯與被害人。

檢警查出,何紫瀅擔任該詐欺集團法律顧問,會致電被害人表明律師身分及誆稱寶石真實性,且曾於去年10月9日在她的法律事務所向某被害人收取101萬元現金後,交予莫姓主嫌指定的詐欺集團成員。

該詐欺集團成員爲警方查獲時,均委任何紫瀅爲辯護人,何女將詐團成員所爲供述及掌握到檢警偵辦方向及內容回報給莫姓主嫌。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於今年1月13日拘提王姓主嫌到案時,何女擔任選任辯護人,因知悉王嫌指證莫姓主嫌爲集團成員的偵查秘密,竟隨即泄漏此因業務知悉國防以外之秘密予莫姓主嫌,令莫嫌得以滅證及準備逃脫,最後被檢警發現而將他逮捕到案。

何紫瀅於7月16日被檢方傳訊後遭聲押禁見獲准。她抗告成功,獲60萬元交保。南檢提抗告後,法官改裁定120萬元交保,檢方再抗告成功,8月15日重開羈押庭,臺南地院認定她泄密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虞,裁定羈押禁見,檢方於9月25日偵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