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鷹架工闖日租套房性侵 酒醉女突醒「爲什麼是你」崩潰

▲性侵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123RF)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臺南一名男子小黎(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美(化名),趁對方在日租套房內酒醉時性侵得逞。對此,臺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

判決書指出,小黎與小美雙方於2023年5月底在臺南相約見面。小黎爲小美承租日租套房供其住宿,當晚兩人與小美的友人一起到酒吧飲酒。凌晨時分,小美因酒醉由小黎與友人攙扶返回套房休息,隨後友人離開,只剩小美獨自在房內。

隔日凌晨3點多,小黎持磁扣鑰匙再次進入套房,趁小美酒醉熟睡時,未經同意脫去她的衣物併發生性行爲。小美在過程中甦醒,發現小黎壓在身上並進行抽插,驚恐之餘以「爲什麼是你」、「不要」表達拒絕,並用手推開對方。然而,小黎明知小美清醒且反抗,仍持續強行性交,甚至強迫小美進行口交,最後射精於小美腹部。

事後,小美試圖尋找手機報警求救,但小黎爲阻止她報警,搶奪手機並將小美拉回房內,導致她多次摔落牀鋪及地板,身上多處瘀傷。最終小美成功取得手機,撥打電話向友人求救並報警,小黎這才倉皇離開現場。

小美隨即前往醫院驗傷,檢驗結果顯示其體內有安眠鎮靜劑代謝物反應,身上多處瘀傷,且陰道深部DNA檢測出小黎精液。警方調閱監視器及相關證據,確認小黎在案發時獨自進入套房,並於事發後快速逃離。

小黎辯稱雙方性行爲是合意發生,並否認有施暴或違反小美意願。但法官認爲,小美在案發時酒醉無力反抗,醒來後明確表達拒絕,且有受傷事證與報警紀錄,佐證其遭遇。法院認定小黎利用小美酒醉,侵入住宅遂行強制性交,依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