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義消疑趕救災鳴警示器闖紅燈與機車發生車禍 南警:將依法告發
▲1名義消疑因急趕救災現場,鳴警示燈闖紅燈與機車發生車禍,警方將依法告發違法加裝警示燈及警鳴器、闖紅燈。(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有網友在網路社羣PO出影片,畫面中是1部閃着警示器的小客車在海安路口闖紅燈時,與騎機車男子發生車禍,騎士人車倒地,市警二分局指出,肇事車輛駕駛人爲義消,疑因急趕救災現場,鳴警示燈闖紅燈與機車發生車禍,警方將依法告發違法加裝警示燈及警鳴器、闖紅燈,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將進一步調查釐清中。
臺南市警二分局交通組組長江俊億指出,有關網友PO文之影片,經查2日凌晨系義消人員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臺南市中西區民生路與海安路口,疑爲趕往救災現場,開警示燈、警鳴器於路口闖紅燈時與機車騎士發生碰撞,本案已由二分局交通分隊受理查處,詳細肇事原因尚待調查及釐清。
交通組組長江俊億說,另有關自小客車加裝警示燈及警鳴器,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可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闖紅燈部分違反第53條,可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二分局提醒駕駛人,切勿擅自變更車體設備及原有規格,違法變更恐影響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