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學甲爐渣案逾28萬噸未清 市長黃偉哲遭控圖利護航郭再欽

針對學甲濫倒爐碴迄今逾28萬噸未清,民衆黨立委陳昭姿(中)、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右)等人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臺南市長黃偉哲涉嫌圖利護航,放任郭再欽遲遲未提清理計劃書。記者曾學仁/攝影

民衆黨立委陳昭姿今天說,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不當掩埋爐渣,總量超過58萬噸,臺南市政府未發函行爲人郭再欽,而是發給其下包人頭「林富順」。時代力量前立委陳椒華質疑,臺南市長黃偉着涉嫌護航及圖利。

監督施政聯盟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說明賴清德總統擔任臺南市長期間,郭再欽在臺南市學甲區多筆農地、工業用地不法掩埋爐渣,總量超過58萬噸,至今仍有超過28萬噸未清除,經過臺南地檢署起訴郭再欽等多人,認定郭再欽就是主要犯罪主嫌。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指出,根據2022年12月臺南地檢署起訴書,明祥鑫公司不法掩埋爐渣,郭再欽獲利達數百億元,委託清運的業者林富順不法所得也高達1700多萬元,臺南市政府僅要求林富順提出清運計劃書,臺南市環保局明顯護航圖利郭再欽。

陳椒華再指,2016年6月,臺南地檢署調查此地的不法掩埋爐渣,臺南市政府明知違法還發給全程興業建照,而郭再欽身爲民進黨前中執委,雖然已經在遭到起訴後退黨,不過黃偉哲仍然選擇護航違法行爲。

陳昭姿表示,上任立委以來接獲各方陳情,郭再欽利用綿密的黨政關係,持續在學甲地區掩埋爐渣,不法獲利高達21億元,臺南市環保局、環境部聲稱有發文要求「郭再欽」提出清運計劃書,然而其實並未發函真正行爲人郭再欽,而是發給其下包人頭「林富順」。

陳昭姿質疑,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分對象應該是實際行爲人,「臺南市環保局這樣放水,環境部都不用糾正嗎?」

臺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說,根據經濟部訂定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爐渣廢棄物處理後的再利用,應該遠離地下水1公尺,同時不能與土壤接觸,郭再欽不法掩埋爐渣、而且泡在地下水當中,下挖地下5至6公尺深,黃偉哲不要求清除就是明顯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