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首創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臺 法制預告開跑邀全民共議
▲臺南市文化局擬成立「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臺」,將以行政法人模式永續經營歷史文化空間。(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面對9萬棟老屋與文化儲存挑戰,臺南市政府16日正式公告預告《臺南市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臺設定自治條例(草案)》,預告期自17日起至5月22日止,該平臺未來將採行政法人模式推動歷史場域專業經營,爲全國首創制度,誠摯邀請市民與文化儲存團體踊躍提出建議,爲城市文化未來共擔責任。
面對9萬棟老屋與文化儲存挑戰,臺南市政府16日正式公告預告《臺南市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臺設定自治條例(草案)》,預告期自17日起至5月22日止。該平臺未來將採行政法人模式推動歷史場域專業經營,爲全國首創制度,誠摯邀請市民與文化儲存團體踊躍提出建議,爲城市文化未來共擔責任。
市府自20121年公佈《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後,積極推動歷史街區儲存與私有老屋再生,但面對龐大數量、日益老化的歷史建築,文化局指出,現已盤點全市具特色歷史老屋逾2000棟,屋齡超過50年建築更達9萬餘棟,傳統儲存模式已無法全面對應未來治理所需。
文化局表示,擬成立的「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臺」,將整合公私資源、導入營運思維,專責歷史場域之規劃、經營與推廣,兼顧地方文化與城市再生。草案已歷多場公聽、專家會議,並獲文化部肯定支援。文化局預告,7月將舉辦2場市民公聽會廣納意見,自治條例草案與公告內容已同步刊登於臺南市政府公報及文化局官網,歡迎市民在5月22日前透過書面或電話提供建議,共同守護臺南文化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