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攝狼」拐騙約拍6千多部性影片…受害最小僅12歲 求刑25年
雲林縣去年底一名女國中生遭29歲吳姓男攝影師誘騙拍攝性侵影片,檢警趕往臺南吳男攝影棚查扣硬碟,進一步還原出900多筆資料,驚爆吳男從105年還就讀大學起即以同樣手法拐騙強迫成年和未成年女性拍裸露照和性愛影片,經比對其中有29名未成年女性,最小隻12歲,甚至連月事來都強拍,受害人數恐達數十人,檢察官偵查絡結起訴,認爲吳惡性重大具體求刑25年。
雲林縣一名國中生家長去年11月向警方報案,指女兒被一名自稱攝影師的吳姓男子約拍,進而誘騙性侵併拍攝性影像,擔心外流販售牟利。雲林檢警獲報即展調查,找到住臺南市的29歲的吳姓男子,查出他是汽修廠的員工,私下自設攝影工作坊,自稱是職業攝影師專拍人像攝影。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彭彥儒指揮警方追至臺南吳男的攝影棚和住家,查扣多個硬碟及攝影器材,因當時硬碟內資料有的已被刪除,所能查出的照片,並無雲林這名女國中生的具體資料,檢方即予交保,並着手深入調查這名「攝狼」可能的犯罪行爲。
經檢警以科技還原硬碟有驚人發現,硬碟總共查出多達944個資料夾,其中有多達436個資料夾內有吳姓攝影師與不同年輕女性爲性交、猥褻行爲的性影像,影片數量高達6817筆,今年5月即再傳來吳男偵訊,並擴大偵辦。
檢方指出,因吳男的資料夾影片和照片都有紀錄被拍人姓名、日期,檢警從查扣的影像資料,以人臉辨識、比對後,成功辨識出29名未滿18歲未成年少女的真實身分,包括12歲1人、13歲6人、14歲1人、15歲6人、16歲4人、17歲11人,並進一步查明吳系以引誘或違反意願,對未成年少女進行性影像拍攝。
檢警並查出,吳男從2016年還在就讀大學時,直至去年透過網路社羣、交友軟體或參與實體Cosplay攝影活動等,藉機結識不同年輕女子,再以互惠拍攝或付費拍攝爲誘因,邀約至攝影棚、旅館或其臺南住處或外景進行拍攝。拍攝期間以言語勸導、說服或金錢引誘,與女子發生性行爲並將影像拍下,未受引誘者,吳則以偷拍或他體型優勢,對部分未成年少女強制性交併拍攝性影像。
據瞭解,吳男並非長得高富帥,長相普通且從事汽修「黑手」工作,但多數以幫拍美照誘騙女性,再施以甜言蜜語,以得寸進尺手法半騙半拐,讓受害女子淪入「狼口」,軟的不行就施以500元到5、6千元不等金錢誘惑或以霸王硬上弓得逞,受害女子可能多達數十人以上,且遍佈中南部,其中最小僅12歲,甚至連月事來還硬上並強制性交拍攝影片,尋求刺激,連承辦的檢警都認爲「太惡質」。
全案偵查終結,吳男坦承犯行,今天以涉犯刑法加重強制性交、與未滿16歲女子爲性交或猥褻、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共54罪提公訴,因犯罪惡行重大,行爲令人髮指,具體求刑25年。
至於吳男多年來拐騙衆多女生,以不法手段拍攝性影片,是否流入市面牟利,檢警指出,目前爲止在各網路社羣並未發現。
檢警搜索吳姓男子(左,坐者)住家和攝影棚,並查扣許多檔案資料和照片。記者蔡維斌/翻攝
檢警搜索吳姓男子住家和攝影棚,並查扣許多案檔資料照片和攝影器材。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檢警搜索吳姓男子(左,站立者)住家和攝影棚,並查扣許多檔案資料和照片。記者蔡維斌/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