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前副市長之子顏大鈞涉吸金上億 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臺南市前副市長顏純左四子顏大鈞被控打着「政二代」招牌,利用父親光環吸引生意人投資,吸金疑上億元,還企圖出境,遭檢方境管;顏大鈞昨晚11時許被警方逮捕到案,顏純左今天中午趕到警局會面,顏大鈞落淚向父母道歉,檢方復訊後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臺南地檢署今晚指出,檢察官偵辦顏大鈞涉犯詐欺等案件,依法核發拘票並指揮專案小組於前晚將顏拘提到案,訊問後認定顏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方表示,不排除有共犯結構與資金流向待釐清,將持續追查是否涉及洗錢或其他刑責。
法院今晚審理後,指出證人與告訴人等證述及相關事證可佐顏大鈞犯罪嫌疑重大,顯示其持續對告訴人施以詐術,堪認顏具有不法所有意圖及詐欺犯意。足認顏涉詐欺取財罪嫌;且顏未居住戶籍地,住在友人承租的租屋處,另曾試圖出境,故有事實足認具有羈押原因。
法院認爲,顏大鈞若具保在外,將來配合到庭應訊可能性甚低;且顏就資金取得,與告訴人等證述有別,金額亦有所落差,可認其供詞避重就輕,故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
若命顏大鈞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手段,均不足以確保追訴、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進行,非予羈押,國家追訴及刑罰權即有難以實現之危險。
法院審酌,本案被害人數及受騙金額等犯罪情節,對社會治安造成一定危害,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顏大鈞人身自由之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認對被告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處分尚屬適當且必要,今晚9時許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瞭解,29歲的顏大鈞昨晚看到拘票,並未抗拒,配合被警方帶回;警方依程序通知他的父親顏純左到臺南市刑事警察大隊籤立逮捕通知書,顏純左與妻子在今天中午診所休息時趕往,與兒子短暫交談,顏大鈞對於父親被自己連累而登上媒體版面,流淚道歉。
據掌握,顏大鈞解釋他沒有利用「政二代」、父親是賴清德總統副市長或是自己與臺南市長黃偉哲、市府官員、議員等關係,在外走動吸金;他知道這幾天債主、檢警都在找他,煩惱到睡不着、吃不下飯,一週瘦了5公斤,還因低血糖昏眩跌倒,擦傷左眉。
據側面瞭解,顏大鈞向父母解釋沒有用「賴清德是我乾爹」的名義吸金,也沒有打着父親名號,都是向熟人、朋友借錢投資;他也沒有要奢華炫富,有些社羣媒體上的影片、是他人拍攝描述並標註他,他是被動露出;這幾天獨自在外失魂落魄,身上僅剩1萬5千元。
對於吸金疑雲,顏大鈞解釋是債務糾紛,跟友人借錢投資或週轉自己的事業,每個月都有還錢;但因借太多,總共借了多少錢,自己也不太清楚。另外,有些人開的利息太高,甚至達十幾趴,如同高利貸,他近日逐漸還不出來,壓力很大,想出國散散心,不是要逃跑不面對。
顏大鈞本月11日晚間企圖從高雄小港機場出境被移民署攔下,當時因尚未有拘票,顏獲放行;顏因此發現遭檢警偵辦,十分緊張,近日都在高雄、臺南躲藏,他沒有使用個人手機,還一直變換車輛,每天落腳處都不一樣,但沒有住飯店避免身分曝光,都是住日租套房。
經檢方緊急核發拘票,臺南市刑大會同麻豆分局連日追查,從他離開機場後,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逐步描繪出移動軌跡;顏這二天藏身在華平路一帶,警方掌握後,昨晚立即前往埋伏,當顏現身便將他逮捕。
據瞭解,顏被控用父親與執政黨長輩招牌,聲稱有土地開發、政府標案、太陽能光電等投資管道,還以「我爸也有投入」掛保證,吸引投資;被害人組成自救會,至少七人認爲被顏詐騙,損失逾1.5億元,近日將陸續提告。
警方目前共接獲五人報案,損失金額累計41萬元,顏被捕後,拒絕夜間偵訊,要求律師到場;警方將他依詐欺、銀行法等罪移送時,顏未如過往穿着一身名牌,而是戴黑帽、穿黑褲和口罩,雙手上銬以外套蓋住,面對記者詢問均不發一語。
臺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裁準收押禁見。記者袁志豪/攝影
臺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裁準收押禁見。圖/翻攝自黑麪藝人粉絲團
臺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裁準收押禁見。記者袁志豪/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