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擬9月開徵家戶汙水下水道費 水費單會多這1筆費用

臺南市加速污水下水道建設。圖/臺南市水利局提供

臺南市府擬自9月1日起對家戶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隨水費徵收每度5元,已送議會審議,有議員認爲臺南污水接管率僅29.6%,遠低於新北與高雄,倉促推動、宣導不足,恐加重民衆負擔與反感,市府說開徵符合法規及使用者付費原則,並可減輕中央補助降低後的財政壓力,5月起陸續透過郵政寄發通知,加強宣導。

臺南市截至今年4月底接管戶數約22.1萬戶,預估年底將提升至22.6萬戶。水利局表示,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依據「臺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自2018年起優先針對事業、機關、學校及軍方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並以自來水用水量每度10元計費;並擬自9月起開徵家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市議陳怡珍則認爲,市府預計9月1日起開徵家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但多數市民對此政策毫無所悉, 且臺南市污水接管率僅29.6%,遠低於新北市的71.48%及高雄市50.75%的比例,此時倉促推動新制,恐增加一般家庭的經濟負擔。

陳怡珍說,六都中僅三都針對一般用戶收取污水下水道使用費,臺南市接管率偏低,此時推動開徵,不但時機不宜,也恐引發民怨。並舉新竹縣爲例,採分階段減徵方式,初期每度僅收4元,至2025年才徵收5元,有效提供政策緩衝。「現在已是5月,離政策上路僅剩3個月,市府應審慎評估,避免引爆民怨。」

水利局說明,行政院規定未全面開徵污水使用費的縣市政府,污水工程案件補助比例由92%調降爲87%,臺南市因補助比例調降每年須持續增編約6000萬元,且全臺已對家戶開徵污水使用費的縣市爲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新竹縣、南投縣及連江縣等縣市,徵收費用皆爲每度5元。

水利局指出,依據規費法臺南市污水下水道平均單位使用費爲每度14.74元,基於維護經濟、金融穩定、社會秩序等因素,擬減徵爲每度5元,全案提送議會審議中,後續將視審議結果辦理公告及開徵;同時5月起透過中華郵政向民衆寄送E-POST接管確認單,加強向民衆宣導。

臺南市北區後巷完成污水接管,環境變得乾淨衛生。圖/臺南市水利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