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婦驚覺名下突多一個兒子 竟是大姑偷藏私生孫子
陳姓婦人持成大的血緣鑑定報告,向臺南地方院聲請母子關係不存在獲法官裁準。(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一名陳姓婦人去年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口籍資料時,驚覺她與丈夫名下竟然多了一個兒子,對方是她的大姑、丈夫大姐的孫子,要叫她一聲「舅婆」,原來對方是大姑兒子的非婚生子女,出生時爲了辦戶籍,大姑和丈夫商量後,將孩子登記戶籍到她與丈夫名下,她一直被瞞在鼓裡,雙方到成大進行血緣鑑定,確認無血緣關係後,向法院聲請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臺南地方法院依成大的鑑定結果,判兩人母子關係不存在。
陳姓婦人向法院聲請指出,她聲請確認母子關係不存在的相對人賴姓男子,他的祖母是她的大姑,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多年前她的丈夫與大姑,將賴姓男子登記爲她的兒子,事隔多年後,她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資料時,才知道和丈夫名下多了一個兒子,因雙方並無真實血緣關係存在,她向法院聲請母子關係不存在。
陳姓婦人提出她與賴姓男子一同到成大醫院婦產部分子遺傳室,所做的血緣鑑定報告書,該報告記載「…本系統所檢驗之DNA點位可排除雙方血緣關係,其親子關係指數(CPI)爲1.918E-29,親子關係概率值…爲0.000000%。」
法官審理後認定,成大醫院的血緣鑑定報告與陳婦主張的事實相符。陳婦與賴男兩人對於該項鑑定報告的檢驗結果真正性沒有爭執,證實賴男非陳婦所生,而是由陳婦的大姑即賴男的祖母和陳婦的丈夫,在未經陳婦同意下,登記爲陳婦的子女,陳婦是在多年後申請戶籍資料時,才知道賴男登記爲她的子女,雙方對此事實均不爭執。
法官審理後認爲,聲請人陳婦與相對人賴男間並無親子關係的事實,應屬可採。陳婦請求確認她與賴男之間親子關係不存在,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