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房屋稅2.0稅收大增8.2億 議員提案降稅獲過半連署

臺南市從去年7月1日起實施房屋稅2.0新制,今年5月首度開徵後,稅額較去年大增8.2億元,增幅高達12.5%。(洪榮志攝)

臺南市從去年7月1日起實施房屋稅2.0新制,今年5月首度開徵後,稅額較去年大增8.2億元,增幅高達12.5%。市議員蔡育輝認爲,新制對市民財產權的保障影響甚鉅,提案要求調降非自住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率,獲34名不分黨派議員連署。市府財稅局長李建賢迴應說,將於法規委員會審議時,進一步與議員們溝通說明。

市議會定期會30日進行「房屋稅徵收率修正實施後徵收情形與影響」專案報告,李建賢表示,房屋稅2.0新制修正,重點在稅率依住家用房屋所有人的條件而定。新制從2024年7月1日起實施,今年5月首度開徵後,稅收73.8億元,較去年的65.6億元增加8.2億元,增幅12.5%。經分析原因,自然成長約增加2.2億元,原自住房屋未設籍增加3.2億元,原非自住房屋因稅率調整增加2.8億元。

其中,民衆可能因單身、子女就學、同性婚姻、農保或稅捐減免等因素,無法辦理戶籍登記,並非囤房卻加稅,李建賢也說,此部分今年2月12日發函建議政財部應考慮特殊原因無法遷入戶籍者,但財政部函覆應使同一房地的房屋稅及地價稅自住認定要件趨於一致後,將持續利用多元管道向財政部反應。

蔡育輝指出,房屋稅新制修法過於倉促,對臺南市市民於全國未設籍的其他自家用房屋未整體全盤考量,增加課徵高於以往數倍的房屋稅率,對市民財產權的保障影響甚鉅,有重新檢討修正的必要。

蔡育輝建議,現行的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率,持有2戶以內者3.2%、3至4戶3.8%、5至6戶4.2%、7戶以上4.8%,應調整爲2戶以內者2%、3至4戶2.2%、5至6戶2.4%、7戶以上2.8%。他還估算,按照他提出版本,今年稅額較去年將增加4.06億元。

李建賢認爲,蔡議員提出的版本,光是今年就短收4.16億元,將於法規委員會審議時,進一步與議員說明溝通。

財稅局還說,房屋稅稅基涉及標準單價,地段率及折舊率等計算參數,須由地方政府逐年檢討評定。其中,臺南市房屋標準單價在今年調整前,長期以來僅高於花蓮縣爲全國第21名,落在全國末段班,且六都中,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房屋標準單價早已達財政部綠燈等級的要求,臺南市今年調整後已達成財政部目標,平均調幅約爲21%,符合財政部綠燈等級,雖與桃園市相當,但仍較臺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爲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