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吊車載運機車掉落!還好沒砸到人 警:最高罰1萬8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東區虎尾裡東門路三段,5月31日晚上6時25分許發生吊車載運機車時,疑因固定不慎導致機車掉落路面事件,幸好未釀人員傷亡,影片被PO上網引發網友熱議。市警一分局表示,未接獲民衆報案,經檢視影片內容,該車輛裝載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將通知駕駛人到案說明,並依法舉發。

▲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三段傳出吊車載運機車時不慎掉落路面,警方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圖/翻攝自threadsthannah.huang95,下同)

警方指出,經後甲派出所瞭解,影片中吊車載運機車行經東門路三段時,機車不慎自車上掉落路面,所幸目前未接獲因此造成其他人車事故或傷亡報案。不過,車輛載運物品若未妥善固定,一旦行駛中掉落,極可能影響後方車輛反應,甚至造成追撞、閃避失控等危險情形。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規定,汽車裝載時,若載運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得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本案將通知該車駕駛人到案說明,釐清事發經過後,依規定舉發。

警方提醒,駕駛人載運機車、建材、工具或大型貨物時,務必確認裝載方式安全,並確實覆蓋、捆紮牢固,不可心存僥倖。道路不是倉庫,貨物掉落那一瞬間,後方用路人可能連反應時間都沒有,稍有疏忽就可能釀成嚴重交通事故。

警方呼籲,所有車輛上路前都應做好安全檢查,尤其吊車、貨車及工程車輛載運物品時,更應確認固定裝置、捆綁繩索及車斗狀況,避免貨物鬆脫掉落。警方也將持續針對裝載不當、危險駕駛等違規行爲加強取締,維護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