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地區農會前總幹事自肥千餘萬 涉背信遭判刑1年9月

前臺南地區農會總幹事楊憲仁涉及自肥,收受員工繳回獎勵金1千多萬元,被臺南地院依背信罪判刑1年9月,緩刑5年。(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前臺南地區農會總幹事楊憲仁,被控從2012年起要求員工浮報獎勵金再繳回,且「自肥」將自己的獎勵點數覈定到最高來中飽私囊,收受員工繳回的溢發獎勵金共1136萬9750元,因楊坦承犯行及繳回犯罪所得,臺南地方法院依背信罪判刑1年9月,緩刑5年,並須在判刑確定後向公庫支付100萬元。

楊憲仁因涉及此宗背信官司,未再參與今年2月的臺南地區農會理監事改選及總幹事遴選,交棒給兒子楊緯民參選,因掌握大多數的代表及15席理事,楊緯民順利接棒擔任臺南地區農會總幹事。

臺南地檢署自去年9月間指揮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偵辦,查出65歲的楊憲仁當時身爲臺南地區農會總幹事,本應依農會管理相關辦法公平核發員工獎勵金,不得因身爲總幹事或主管有所優待,但他卻在發放員工獎勵金時,每年有權核給業務點數的部分,都給自己最高的210點數;核給其他員工的業務點數僅0.024點到10多點不等。

檢方查出,臺南地區農會的員工100餘人,歷年總獎勵金高達13%至23%不等都歸楊憲仁領取,楊男個人從2012年以來已領取高達5000萬元以上的員工獎勵金,還以溢發給員工獎勵金要求員工繳回的模式,將繳回的獎勵金侵吞、入己中飽私囊,8年共達1136萬9750元,此舉已嚴重侵蝕該農會的盈餘。

判決指出,楊憲仁於偵查中除本案犯行外,亦自承員工升遷時會交付他金錢,曾有員工升遷時交付其20餘萬元,可見他長年把持臺南地區農會,未能廉潔自持,操守不佳,敗壞職場風氣,素行難認良好。另考量楊憲仁藉其總幹事身分恣意向員工要求配合繳回浮報之獎勵金,員工懼於其掌有人事、獎懲權始不敢不從,竟仍大言不慚稱系員工自願繳回,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判刑1年9月,以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