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捕獸鋏亂象!流浪動物成受害者 3年來通報數增長
一個捕獸鋏市售價格百元有找,很容易找到管道買。(張毓翎攝)
近年臺南發生民衆以捕獸鋏抓浪犬、浪貓的案件頻傳,據動保法規定,私設捕獸鋏行爲可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緩,雖然政府不斷宣導,但臺南這3年來接獲的通報件數,卻不減反增,尤其安南、永康等都市地區更是熱區,針對捕獸鋏頻繁出現的區域,市府動保處未來會加掛告示牌,提醒民衆相關罰則。
日前臺南新化發生有養雞戶放置捕獸鋏捕捉浪犬,造成浪犬被夾傷,事件引起不少風波,網路上也有正反不同意見,市府動保處獲報後依規定裁罰。
民衆爲了保護農作物使用捕獸鋏,造成野生動物、流浪犬貓受傷死亡。(臺南市政府動保處提供/張毓翎臺南傳真)
市府動保處說,針對捕獸鋏頻繁出現的區域,未來會加掛告示牌,提醒民衆相關罰則。(張毓翎攝)
動保處副處長洪振凱表示,儘管捕獸鋏早已被禁用,但近期仍有流浪動物在偏遠山區和農地遭遇捕獸鋏夾傷,部分民衆爲了保護農作物使用捕獸鋏,造成野生動物、流浪犬貓受傷死亡,甚至人類也可能誤踩。
動保處統計,近3年接獲捕獸鋏案件共計154件,2022年22件、2023年60件、2024年72件,案件數有增長趨勢,件數最多前4名地區依序爲新化、安南、永康、關廟;另查獲的非法鋏具共154支,均依法銷燬。
洪振凱說,使用捕獸鋏行爲涉違反動保法,可處1.5萬至7.5萬元罰緩;對於販售、陳列捕獸鋏者,也是處1.5萬至7.5萬元罰緩。一個捕獸鋏市售價格是百元有找,很容易找到管道買,民衆若發現有販賣、持有及使用捕獸鋏等行爲,可以主動向動保處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