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內鬼恐背天價賠償 「妻子需幫還?」律師解答了
臺積電泄密案的三位主要涉案人,未來恐面臨天價賠償金。(圖/資料照片)
臺積電近日爆出,離職工程師勾結在職員工竊取2奈米晶片製程技術,主要涉案的陳男、戈男及吳男被依涉嫌《國家安全法》羈押禁見,最慘面臨12年有期徒刑和罰款1億元的處境。事情逐漸延燒,三人長相、身分均遭肉搜,確認皆有家庭,律師林智羣便以「如果另一半背了鉅債,該怎麼辦?」爲主題解釋。
林智羣今(7)日於臉書指出,臺積電那三個泄密工程師的名字都被公開了,竹科、南科等的人資應已建檔黑名單,以後在臺灣業界應該是混不下去,而後續判決出爐,須賠償的金額恐怕也是一輩子都還不完。
三人如今皆被爆出有家庭,妻子也有正當職業,那她們是否會遭受波及?林智羣解釋,在101年修法前,很多債權人會向法院聲請,將債務人的財產製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債務人對其配偶就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然後債權人就可以代位債務人向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這時候就會產生「夫債妻還」、「妻債夫還」的不合理情形。
不過,因此類案件太多,也不合理,立法院後續修法,債權人不得再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並明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具有一身專屬性,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以根除上面所指的不合理情形。
林智羣表示,現在原則上夫妻債務均各自處理,除非有夫妻共同生活費用、互爲保證人、婚前債務用於婚後家庭生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