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利多!金管會宣佈「臺積電條款」緊箍咒鬆綁

金管會8日宣佈鬆綁臺股被動式ETF單一成份股最高佔該指數市值30%的限制,被視爲臺積電條款鬆綁。資料照片

臺積電利多!金管會8日宣佈鬆綁臺股被動式ETF單一成份股最高佔該指數市值30%的限制,該限制被業界稱「臺積電條款」。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指出,目前只有臺積電佔大盤市值逾3成,約36%,鬆綁後,將加大臺股ETF加碼臺積電的空間,讓ETF更有彈性,且市值型ETF也比較可以完全複製大盤,主動式ETF則不在這次鬆綁範圍內,因爲主動式ETF是比照主動式基金,單一個股上限10%,預計最晚證交所下週公佈即可上路。

高晶萍指出,截至5月7日,有14家投信發行的30檔ETF含有臺積電,規模達9,600億元,已發行的ETF只要修改指數編制規則、公開說明書、向金管會申報覈准後就可以不受限30%而改採新規。而ETF老大哥臺灣五十(0050)是2003年度發佈的,而30%上限的規定是2006年發佈的,所以0050本來就不受限。

高晶萍指出,考量近年我國科技產業發展快速,尤以半導體產業在全球市場已有舉足輕重地位,相關產業公司市值佔大盤比重亦持續升高,爲提升指數股票型基金的投資彈性,金管會經參考學界及業界對於指數股票型基金投資實務之建議,已同意證交所修正其「認可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發行人及標的指數資格應行注意事項」第3條。

鬆綁後,臺股ETF指數成分股票所佔指數市值比重上限得由現行30%提高至「該股票佔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的比重」,但仍應受累計前5大成分比重不得超過65%之限制。

高晶萍指出,這個30%的上限是參考國際發展,像美國、韓國也都有30%的限制,臺灣從2006年時開始限制,主要考量個股集中度問題,由於被動型ETF尤其是市值型ETF是複製追蹤大盤指數的表現,若臺積電目前市值佔大盤比重約36%,但指數卻設限30%就會有追蹤誤差,不過,她強調,現在雖有鬆綁但還是有限制佔大盤的比重,相當於還是有設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