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工程師被撞成植物人 判賠4480萬
▲臺積電。(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新竹寶山貨車跨越雙黃線釀禍,臺積電施姓工程師遭撞成植物人,家屬求償9088萬元。法院認定司機過失重大,判他與僱主連帶賠償4480萬元,刑事部分改判9個月確定。
這起事故發生在2020年7月6日晚上7點半,新竹縣寶山鄉雙豐路上。張姓男子受僱駕駛大貨車運送活雞,卻違規左轉,直接跨越分向限制線,斜切到對向車道外側。當時在臺積電任職的施姓工程師正騎機車行經該處,根本來不及反應,當場撞上。
貨車違規橫越車道 法官認定過失重大法官調查指出,張男跨越雙黃線前,其實已能看到對向有機車開着大燈直行而來,但仍執意轉向,龐大車身幾乎佔滿整個對向車道,形成明顯障礙。施男閃避空間被完全壓縮,只能硬碰硬,事故因此發生。
▲臺積電。(示意圖/資料照)
撞擊後,施男頭部與臉部多處骨折,雖緊急手術搶命,但最終癱瘓臥牀,意識長期不清,成爲植物人,只能靠氣切管與鼻胃管維生,生活起居全仰賴專人照料。法院認爲,張男無視標線與他人安全,造成後果極爲嚴重。
刑度提高確定 民事求償金額曝光刑事部分,一審依過失致重傷罪,考量自首減刑判7個月。不過檢方認爲量刑過輕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改判9個月徒刑,全案定讞。
至於民事求償,家屬原先提出9088萬元請求。法官逐項覈算,包括醫療費120萬元、看護費846萬元、工作損失3074萬元,以及精神慰撫金200萬元,另加生活必要支出與家屬相關損害,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