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差點也要備詢? 賴清德怒指藍白違憲:可叫任何公司到立院
▲總統賴清德出席團結臺灣十講。(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近日展開「團結國家十講」的系列活動,29日上午赴新竹進行第三講,主題聚焦「憲政制度」。他在演說中逐一點出藍白陣營過去一年多,在立院拋出的7大爭議法案,並一一說明違憲原因;其中對人民造成影響的部分,他舉臺積電到美國投資爲例,如果法律通過,大法官沒有宣告違憲,立院可以叫任何一家公司到立院,這對人民權利影響很大。
賴清德條列出藍白聯手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財政收支劃分法》、《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以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總報告,一一說明爲何會被憲法法庭判決違憲。
賴清德指出,2024年5月28日,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引起朝野很大沖突,後來被宣告違憲。可是很可惜,花了那麼大功夫,造成朝野那麼大沖突,強行表決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刑法已經被大法官憲法法庭判決違憲,但是立法院沒有改變。
賴清德說,在去年12月20日、今年1月7日、1月21日,分別又通過包括財政收支劃分法、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沒有符合大家的需要,或是認爲過半在野聯盟在立法院過半表現有沒有符合社會期待?
其中,對人民造成影響的部分,賴清德說,立法院要建立聽證會,聽證會規定很嚴格,被邀請來參加聽證會人民,要帶律師要經過會議主席同意,你也不可以不出席、不答覆,也不可以做錯誤陳述,否則會被罰款,甚至要負起刑責,司法院都認爲這是過度之限制,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
賴清德指出,人民基於憲法所保障之一般行爲自由,要來不來是人民自由;不表意自由,要不要回答也是人民自由。本即具有得不出席聽證爲,或拒絕於聽證會表達意見與提供證言之正當理由。
賴清德指出,立法院立法,叫你來你就要來,你不講不行,好比臺積電到美國投資,如果法律通過,大法官沒有宣告違憲的話,他可以任何一家公司叫你來立法院,這對人民權利影響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