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公佈「醫療用大麻」適用15症狀! 食慾不振、失眠也可買

▲泰國宣佈禁止娛樂性大麻。(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王佩翊/編譯

泰國當局宣佈禁止娛樂用大麻,將大麻迴歸醫療麻醉用途,而這項新政策預計也將打擊旅遊業與全泰國上萬間的大麻店。公共衛生部26日宣佈,未來僅向醫生取得大麻處方箋的民衆可以使用醫療用大麻,其中包含15項症狀:焦慮、失眠、食慾不振、關節痛以及慢性疼痛等。

根據khaosod報導,泰國公共衛生部長正式簽署最新版的《醫療用大麻處方格式》。官方預估,新規定將於未來1至2日內刊登於皇家公報,正式生效。

泰國傳統暨替代醫學部副局長提瓦(Thewan)指出,大麻屬於管制草藥,未來使用必須經由註冊合格醫師開立處方箋,僅限於醫療用途。而醫療用大麻則涵蓋多種形式,包括THC、CBD萃取劑,甚至傳統中草藥混合或製成酒精酊劑的形式皆屬合法。

這項新規範中明確列出能使用大麻的15種症狀,包括慢性疼痛、肌肉痙攣、抽筋、關節痛、癌症、噁心嘔吐、帕金森氏症、癲癇、氣喘、失眠、食慾不振、焦慮、阿茲海默症與憂鬱症等。每張處方箋僅能涵蓋30天劑量,醫師也必須明確標示每日建議用量。

新規定中明確指出,若經專業醫師評估後認可,即可依法開立處方,讓患者使用大麻作爲緩解治療。不過,此舉僅限經專業醫師審慎診斷後纔可進行,若出現處方不當或濫用的情形,開立處方者將依法承擔責任。

根據新制,具開立處方資格的專業人士共分七大類,包含西醫、泰醫、泰式融合醫學、牙醫、藥師、中醫及民俗療法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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