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來襲! 桃園市勞動局:勞工可拒絕不安全出勤

▲颱風來襲!勞工可拒絕不安全出勤。(示意圖/市府資料照)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颱風「丹娜絲」逼近,颱風天不去上班,會不會被扣薪?再受熱議。市府勞動局4日表示,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僱主宜不扣發工資。

除此之外,僱主亦不得視爲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爲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工如應僱主之要求而出勤,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或其他必要之協助。但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應由勞僱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由勞資會議同意。

市府勞動局呼籲,考量颱風來襲,風雨可能增強,顧及勞工上班途中安全,勞工是否出勤應以「安全」爲重要考量,如勞工出勤發生危險,僱主必須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亦請關注氣象及停班訊息,以爲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