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學生擺攤連署罷免 校長陳文章:都在校外

爲因應氣候變遷挑戰,加速推動我國邁向淨零排放與永續發展目標,環境部下午與國立臺灣大學簽署「氣候行動與環境永續」合作備忘錄(MOU),由環境部部長彭啓明(右)與臺灣大學校長陳文章(左)代表簽署。記者曾吉鬆/攝影

大罷免浪潮不斷,甚至有罷免團體進駐校園,被指在校園宣傳罷免已違反「選罷法」和「基本教育法」,日前更有罷團進入臺灣大學校園內宣傳,在被臺大教師勸離後甚至上網霸凌肉搜該名教師。臺大校長陳文章今表示,進駐團體並非臺大學生,臺大學生並沒有在校園內擺攤罷免,蒐集連署在校外,不影響教學研究。

近期部分大專院校學生在校園內擺攤支持大罷免,教育部長鄭英耀日前指出,由於大罷免並非來自校方的政黨活動,學生的言論自由應該給予尊重,但此說法被認爲已違反「選罷法」和「基本教育法」。

根據「基本教育法」第6條規定,學校不得爲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而教育部100年11月8日臺人(二)字第1000201993號函指出,學校教職員工生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

針對日前有罷免團體進入臺大校園宣傳罷免一事,陳文章今天在環境部與臺大簽署「氣候行動與環境永續」合作備忘錄活動受訪指出,進駐團體並非臺大學生,而校外人士進來校園進行活動是需要申請的。學生希望維持校園純淨,但也希望表達意見,每天固定時間都會在校園外進行相關活動。

陳文章說,即使師生可能有不同看法,但彼此都尊重對方,這部分的言論自由是被保障的,因此學生對罷免的意見表達也沒有影響到學校內的教學研究進行,也強調校園內並沒有學生在擺攤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