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博科技遭控壓榨移工 勞動部:調查若不當勞動將依法裁處
泰博科技遭控打壓工會、侵害勞權。移工揭「十二大惡行」赴勞動部控訴。記者董俞佳/攝影
醫美品牌製造商泰博(4736)科技遭自家移工工會指控,長期以違反勞動人權的方式管理移工,並在移工成立工會後進行打壓。泰博工會7日召開記者會,公開譴責資方違法行徑。對此,勞動部迴應,如經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認定爲不當勞動行爲,將依法裁處。
泰博工會秘書長汪英達說明,公司以「外籍同仁人事管理要領」管理移工,工會指公司有12大惡行,包括罰款、仲介費、懷孕歧視等等。例如:他廠轉入移工亦被收取「轉換費」、休假返鄉前須繳一個月薪資保證金、懷孕即被要求解約返國。他認爲,這些行爲已構成強迫勞動。
汪英達表示,移工員工於今年8月組成工會並提出勞資爭議,但公司不但未改善,反而展開報復。泰博在調解會議上「表面妥協、私下施壓」,接連對幾名工會幹部進行個別威脅。日前公司召集全體移工開會,要求所有人於12月底前退出工會,否則取消所有福利。
針對泰博工會至本部陳抗活動訴求,勞動部迴應,僱主不應影響移工加入工會及妨礙工會行使相關權益,如經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認定爲不當勞動行爲,將依法裁處。
勞動部表示,該案反映事項,勞動部將主動發函地方政府查處有無生活管理、懷孕歧視及不當收費等違規情事。僱主不得因移工懷孕而有差別待遇,或要求移工繳納返鄉休假薪資抵押金或辭職罰金,如經查證屬實將依法裁處。
勞動部指出,移工如遇有僱主生活照顧的相關問題或遭遇僱主不當對待,可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諮詢申訴,或洽地方政府諮詢服務中心尋求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勞動部強調,僱主如有讓勞工加班的情形,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如經查確有未依法給付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移工加班費情事,將按勞動基準法裁處6萬元以上罰鍰。
勞動部也說,另僱主自引進移工入國日起,應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劃書,妥善安排移工飲食、住宿及管理等生活照顧管理事項,僱主所訂定宿舍管理規定,不可違反國際公約及相關法令規定。
勞動部提到,企業對外投資一定金額,勞動部將配合經濟部瞭解企業勞動法遵情形與有無重大勞資爭議發生,以確保該公司在對外投資前,勞工權益已獲保障。
勞動部密切關注國際供應鏈對強迫勞動的關切,特別是「移工公平招募,僱主付費原則」(零付費政策)已成國際趨勢。爲提升僱主對強迫勞動之認知,將擬定避免強迫勞動指引,協助企業辨識與預防經營風險。
勞動部提醒,爲兼顧國民就業機會及移工勞動權益,「就業服務法」規定,聘僱移工須訂立書面定期契約,契約期滿勞僱雙方可合意另訂新約,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後繼續聘僱。
倘原僱主期滿不續聘,移工仍有意願留臺工作,原僱主應於聘期屆滿前向本部申請期滿轉換移工至新僱主處工作,勞動部將依移工意願,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聯繫媒合新僱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