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原住民衛生自治條例》修訂案通過 3大福利補助額調高至4萬5千

《臺北市原住民衛生自治條例》修訂案通過,3大福利補助額調高至4萬5千。(中時資料庫)

爲維護臺北市原住民健康權益,《臺北市原住民衛生醫療自治條例》修訂案,於5月14日臺北市市議會三讀通過。本自治條例自94年訂定,提供北市上萬名族人醫療補助、健康檢查、保健推廣教育等服務措施。然而族人的就醫樣態改變,且平均醫療支出日增等,反映已不符現今需求,在臺北市議會全力支持下,通過修訂本自治條例。

臺北市擁有完整的醫療院所服務,原住民族人口數逐年攀升,本市原住民醫療服務需求不再僅限於住院,也包含門診與急診等需求,另外原住民家戶受限於家庭可支配所得,優先以家庭消費支出爲主,相對地壓縮醫療保健支出,造成族人即便身處都會地區,大多族人仍不願意投資於醫療保健上,甚至罹病也不願意就醫而延誤就醫。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爲減輕原住民家戶經濟負擔,本自治條例修正提供3大福利,第一、彈性調整醫療補助項目:以往醫療補助項目,是依據全國原住民10大死因統計,作爲原住民因族羣性、文化之特殊性所衍生的醫療保健服務公告補助項目,但考量族人鄉親於都會區生活適應所衍生之疾病日益增多,全國原住民10大死因作爲補助項目的唯一評估依據已不合實宜,實應就都會區原住民整體健康情形進行評估,未來將以較爲彈性之專家檢討會議並即時公告,也能更爲符合本市族人的實際需求。

第二、擴大服務範圍:考量近來族人罹患疾病多樣,醫療診治方式也日亦進步,已不限於「住院」治療,未來門診及急診亦都將納入服務之範圍,對於惡性腫瘤或需長期診治之門診病患爲一大福音。

第三、調高補助額度:原醫療補助上限爲3萬元,考量原住民家庭可支配所得以及統計近20年醫療保健調升,調增補助額度爲4萬5,000元。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表示,通過《臺北市衛生醫療自治條例》修訂案,主要提升原住民族人健康權益,具體提供族人3大福利,包含彈性調整補助項目、納入整體「就醫」需求、提高補助金額至4萬5,000元,以迴應族人真實的需求,未來將納入各項行政法規中落實執行,更完善臺北市原住民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