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柬埔寨」案!死者家屬再向主嫌「藍道」索賠200萬 二審駁回

臺灣高等法院

轟動一時的「臺版柬埔寨」詐團虐囚3死案,首腦「藍道」杜承哲與共犯薛隆廷、洪俊傑、王昱傑,因黃姓男子不堪遭虐欲跳樓逃脫不幸死亡,黃母、黃妻提告求償,一審判杜男4人共賠償614萬餘元;黃母、黃妻不滿4人賠償精神慰撫金僅各200萬元,上訴請求賠償各300萬元,臺灣高等法院認爲無理由,今駁回上訴。本案仍可上訴。

黃母、黃妻主張,黃男2022年10月7日起被拘禁在桃園中壢的「控房」,再被上手銬又遭「控員」動輒持電擊棒電擊、持鋁棒或甩棍毆打,還被要求唱歌娛樂控員。

後來黃男不堪虐待,18日墜樓身亡,控員爲防據點曝光,也爲了避免其他被拘禁的人得知而情緒躁動,隨即餵食FM2給被拘禁的人,再將黃的遺體裝箱並棄屍南投山區。

黃母及黃妻指杜承哲、薛隆廷、洪俊傑、王昱傑等4人,士林地院判杜承哲等4名被告應賠償死者家屬共614萬多元。

但黃母及黃妻認爲,黃男遭4人凌虐致死,致家屬受有精神上痛苦,除一審已判命杜男4人連帶給付精神慰撫金各200萬元外,再上訴請求4人應再連帶給付精神慰撫金各100萬元。

高院審理認爲,黃母及黃妻與杜男已成立訴訟上和解,各受償100萬元,該受償金額應予扣除,因此2人各請求杜男4人再給付100萬元,並無理由,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