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柬埔寨案詐3.9億虐死3人 主嫌無期徒刑定讞

「臺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詐團詐得三點九億元,有三名遭囚禁被害人身亡,主嫌「藍道」杜承哲一、二審被依共同私刑拘禁致人於死等罪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共犯洪俊傑、薛隆廷也判無期徒刑,王昱傑判處廿六年徒刑定讞。

全案檢方分兩波起訴,首波詐騙集團核心幹部「S姐」傅榆藺、「茶董」陳樺韋等廿九人,陳及傅女去年十二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其餘廿七名共犯刑度也分別於歷審確定。

暱稱「加特林」、「藍道」的杜承哲二○二二年九月底至十一月找傅榆藺、陳樺韋等人組詐騙集團,卅八天內陸續在桃園、淡水兩處據點關押六十一名人頭帳戶提供者,搜身搶財、嘴塞毛巾、上手銬、腳綁束帶,關進約三坪大小房間,不配合就毒打、電擊,甚至在泡麪摻FM2毒品。

黃姓男子遭毒打、命令「唱歌娛樂」,受不了高壓監控凌虐,墜樓身亡。黃姓女子在房內尿尿被電擊,身體惡化吐血,不斷求救未被送醫,最終休克死亡。林姓男子患慢性病,因未服藥而病況惡化,拜託送醫遭拒,雙腳皮膚壞死、大小便失禁,撞牆呼喊「快受不了」,被認爲裝病,遭喂三顆FM2,心肌梗塞身亡。

一審依共同私刑拘禁致人於死等罪判杜承哲、洪俊傑、薛隆廷、王昱傑無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計算二六六名被害人被詐三億九千餘萬元,略低於一審認定,撤銷改判。

二審認爲,王昱傑主要工作是指揮洗錢及綁定、驗證人頭帳戶,惡性相對其他三人低,改判廿六年;杜承哲等三人雖與被害人談和解,但爲集團核心角色,侵害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狀況極端嚴重,其中私行拘禁致死罪量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臺版柬埔寨」案另扯出時任臺北市寧夏路派出所長葉育忻涉協助杜查個資、僞造法院交保單,收受賄賂,二審依貪污判刑十一年半、洗錢罪判一年,併科廿萬罰金,行使僞造公文書罪判一年二月刑期。案件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