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地面師 超商店員被騙千萬
刑事局中打破獲一起詐團勾結貸款掮客、地政士等,慫恿民衆以房產抵押貸款加碼投資案,經查至少3人受害,財損金額達2200萬元。(刑事局中打提供/溫予菱臺中傳真)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破獲一起以投資詐騙爲餌,再結合臺版地面師手法的詐騙案,詐團勾結貸款掮客、地政士等,慫恿民衆抵押房產加碼投資,已知至少3人受害,財損金額合計2200萬元。其中一名在超商擔任店員的被害人,抵押房產貸款1000萬元全部被騙光,全案經3波查緝帶回33歲周姓掮客等25人,並依詐欺等罪嫌送辦,檢方陸續起訴,苗栗地院8月底判周4年10月徒刑。
刑事局中打表示,去年12月分析165反詐騙資料庫,發現有3名被害人遭相同手法詐騙,詐團先利誘被害人加入投資羣組,再調查其身家財產,得知羣組成員名下有房產後,隨即慫恿以房產扺押貸款加碼投資。
中打調查,待被害人上鉤後,詐團再透過合作的貸款掮客、民間金主及地政士,鼓吹被害人抵押房產,從中收取高額服務費、仲介費,其中苗栗縣王姓上班族遭騙700萬元、臺南市吳姓主婦500萬元、臺中市廖姓超商店員則被騙1000萬元。
中打表示,廖姓被害人先用名下房產向王姓金主貸款1000萬元,周姓貸款掮客再以各種名目,騙廖姓被害人將錢匯出,甚至還大膽陪同廖姓被害人至郵局臨櫃提款,對於行員詢問爲何提領鉅款,周男還說,廖男提款爲裝修房屋,並拿出貸款委任書等資料交付覈對,進而騙過行員。
中打說明,專案小組今年1月、4月及8月發動查緝,將貸款掮客周男、59歲王姓金主等25人查緝到案,全案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檢方陸續偵結起訴,其中周男涉案部分,苗栗地院今年8月底判刑4年10月、併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