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曝光這一人肇事逃逸構成犯罪,終生禁駕!
近日,泰安交警發佈:
大家知道終生禁駕意味着什麼嗎?意味着……這輩子不能重新獲取駕照!永遠都不能開車了!
終生禁駕
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不得駕駛機動車的行政處罰。
違法必嚴懲,違法者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時,還會上曝光臺。
曝光臺
王*
男,駕齡15年,駕駛證號:3709**********1511,禁駕原因: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情況: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②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也就是說,有以上情形的將永遠告別機動車從此不得再開車!
公安機關會將禁駕人員錄入管理黑名單,並實施動態監管,一旦發現被禁駕人員報考駕照,系統會自動鎖定;若被禁駕後仍開車上路,駕駛人一旦被查處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罰款、拘留!
所以記住終生禁駕是不能解除的希望,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引以爲戒,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共創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大衆新聞記者 王洪濤 實習生 蔡芹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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