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帶流浪貓回家養反被咬…竟怒持鎖頭打死牠 下場曝

張姓男子在臺南中西區看到一隻流浪貓很想帶回家養,但流浪貓不領情反咬他一口後逃跑,今年8月12日上午他重返現場,持鎖頭敲擊流浪貓頭部、身體後死亡,附近住戶透過監視器畫面發現後,將他攔下並報警處理。法官認他犯動保法中不得任意宰殺動物罪判刑2月併科罰金21萬元。

據瞭解,住戶透過監視器發現後,直呼怎麼會有人持鎖頭一再敲擊附近的流浪貓,實在太殘忍;住戶出面將人攔下,張說,貓咬了他,他一時氣憤才動手。

檢方根據張偵查中的供述,證人於警詢的陳述,監視器畫面截圖、流浪貓屍體照片及扣案鎖頭等相關證據,認事證明確。

臺南地院審酌,張不知尊重自然生命,僅因一時氣憤,未能控制自身情緒,竟持質地堅硬金屬鎖頭接連暴力敲擊貓只頭部等處,造成貓只痛苦,導致死亡,罔顧動物生命,危害保護動物社會風氣及善良秩序,兼衡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

法官認張犯動保法中不得任意宰殺動物罪處2月,併科罰金21萬元,可易科罰金,扣案鎖頭1個沒收。

臺南地院審酌,張僅因一時氣憤,未能控制自身情緒,竟持質地堅硬金屬鎖頭接連暴力敲擊貓只頭部等處,造成貓只痛苦,導致死亡,認他犯不得任意宰殺動物罪判刑2月併科罰金21萬元。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