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壞商品以“自證清白”,平臺不能袖手旁觀

短評

據媒體報道,近日多名消費者通過社交平臺反映,在購物網站消費後,對商品質量不滿意申請退貨,商家雖接受退貨申請,卻要求消費者將商品剪爛、砸壞,直至徹底不能使用,並拍攝視頻或圖片作爲審覈依據,才予以退款。

網購一箱牛奶,由於天氣炎熱,收到貨時牛奶已經發酸變質,商家竟要求把牛奶全部倒進馬桶裡才能申請退款;一個難用的搓衣板,退貨再退款並不划算,商家讓買家把搓衣板砸爛,就能申請僅退款……商家提出這樣的要求,目的是勸退利用僅退款規則“薅羊毛”的買家。不少消費者也表示可以理解商家行爲,畢竟爲了自證並非“羊毛黨”,自己損毀這些本就想退貨的商品,沒什麼大不了的。

然而,遑論腐壞的食品可能還有二次利用價值,即便如上述難用的搓衣板,想要“砸到不能用”也不是消費者用一般工具就能做到的。至於牛奶究竟酸沒酸,其實已經不重要,倒進馬桶不過是爲了讓買家和賣家達成商品已經“毫無價值”的共識。這些無奈之舉讓人心痛,將商品價值完全歸零,消費者自證清白,商家消除顧慮,爲了排除“羊毛黨”,不惜“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網購環境中的信任危機已經嚴峻到如此地步。

這樣“互相傷害”的惡性循環,問題之源與解決之道並不在消費者與商家身上。自各大平臺實行“僅退款”政策後,既有不良消費者濫用“僅退款”導致商家利益受損,也有平臺把“僅退款”玩成“一刀切”。這一規則逐漸失去平衡、變形變味,目的本是將“價低質劣”商品逐出平臺,結果治標不治本。鑑於此,今年4月起各大平臺相繼取消、優化規則,但“僅退款”並非完全消失了,而是以“商家和消費者協商決定”的形式存在。這樣的局面可能並非平臺的本意,可走到如此極端的地步,平臺責任重大,顯然要進一步做好“善後”工作。

於消費者和商家無解的問題,在持有規則制定權限的平臺面前並不難解,圍繞“僅退款”政策,不能做起“甩手掌櫃”,召之即來揮之即去,應當儘快制定更精細的服務和規則。從法律上講,即便不合格商品低貨值、高運費,商家也不得以“損毀商品”爲前提損害消費者的退貨權利。在這樣的消費場景下,平臺完全可以細分商品品類,保留小額“僅退款”選項;而針對可能存在的薅羊毛情況,則要利用技術能力爲商家化解風險,這方面同樣是平臺不可推卸的責任。

事實上,“僅退款”政策初衷是好的,但執行環節出了問題。目前,各大平臺的競爭點集中在服務能力的精細化、動態化,面對層出不窮或積弊已久的新老問題,勤於改進、持續銜接好規則和服務刻不容緩。互相懷疑、以浪費來自證清白的消費關係無比畸形,不想方設法化解這樣的信任危機,平臺怎能讓買家賣家真正實現雙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