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海南過渡期電動車截止時間出爐,到期不得上路行駛→
電動自行車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的
應當懸掛臨時號牌
並遵守非機動車通行管理的有關規定
過渡期滿後
不得上道路行駛
海南各市縣過渡期電動自行車截止時間
市縣 過渡期截止時間 海口
2025年1月5日至2025年6月30日
*根據上牌日期順延三年
三亞2026年12月31日儋州 2026年12月31日 澄邁 2026年12月31日 文昌 2026年12月31日 萬寧 2025年3月15日 東方 2026年12月31日 陵水 2026年12月31日 臨高 2025年12月31日 昌江 2024年12月31日 白沙 2025年3月15日 瓊海 2025年1月1日 定安 2024年6月30日 五指山 2026年12月31日 瓊中 2025年12月31日 保亭 2026年12月31日 樂東 2026年12月31日 屯昌 2025年6月30日
辦理註銷登記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
2.電動自行車回收證明或註銷情況說明,交回電動自行車號牌。(對號牌遺失、滅失的,還應當提交號牌遺失、滅失情況說明)
若車主未按規定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繼續上路行駛
交警將依法查處
因此,如果您家裡
有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的話
請提前規劃
主動更換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
並及時給車輛上牌
以免影響正常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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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南交警微信公衆號
編輯:小菠蘿 審覈: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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