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峽創:已完成行政處罰決定涉事項財務追溯重述

金融界7月30日消息,有投資者在互動平臺向ST峽創提問:你好 請問貴公司目前是否已完全滿足摘帽條件?若未完全滿足,還存在哪些尚未滿足的條件?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資者,您好。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上市公司因觸及第9.4條第七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其他風險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處罰決定所涉事項對相應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已滿十二個月。”目前,公司不存在尚未整改完畢的事項,已滿足條件(一),尚需滿足條件(二)。感謝您的關注。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