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飲料到竹科未拉手煞車 貨車滑動夾死同事…司機判刑7月

新竹劉男爲飲料公司員工去年到竹科送貨時,因一時疏忽未確實拉緊手煞車,導致車後搬貨的同事遭車門夾死。新竹地院認定劉男過失情節重大,依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7月。

判決書指出,劉男去年7月11日下午2時許,駕駛公司自用小貨車前往竹科某高科技公司後碼頭送貨。當時劉男將貨車停在碼頭區,卻疏忽未將手煞車拉緊,也未放置輪檔固定車輛,隨即下車整理貨物。

未料貨車在坡面上緩緩向後滑動,正好壓住站在車後方準備搬貨的同事李男。李男被車門重壓胸部倒地,經緊急送醫搶救,仍因胸部鈍力損傷、心臟破裂及心包囊填塞,引發心臟性休克死亡。

法官審理,案發後,劉男當場向警方坦承是自己肇事,並未狡辯推託,劉男雖已給付部分賠償金,但因負債狀況沉重,且因金額落差過大,無法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

法官審酌劉男在卸貨時,本應注意手煞車與輪檔等基本安全措施,卻因大意造成同事喪命,使被害人家屬承受喪親之痛,行爲實屬不該。考量其自首、態度良好,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7月。

新竹劉男爲飲料公司員工,去年到竹科送貨時,因一時疏忽未確實拉緊手煞車,導致車後搬貨的同事遭車門夾死。(圖僅示意,與新聞無關)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