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業務送貨忘拉手剎車 同事搬貨遭擠壓慘死
飲料公司業務送貨忘記拉手剎車導致車輛滑動,壓死後放方正在搬貨的同事。(邱立雅攝)
擔任業務的劉男去(2024)年7月到竹科廠房福利社送貨時,停放車輛時忘記拉手剎車,導致車輛向後滑動,導致正在搬貨的同事閃避不及,遭貨車後車門框重力擠壓胸部後倒地,送醫急救後仍不治。劉男因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劉男去年7月11日下午開小貨車到竹科送貨,車停在廠房後碼頭區時,疏未注意拉緊手剎車,隨即下車至後車廂理貨,導致小貨車向後滑動,適當時正在貨車後方搬貨的同事閃避不及,而遭貨車後車門框重力擠壓胸部後倒地,經送醫急救後,仍因胸部鈍力損傷、心臟破裂及心包囊填塞等傷害,導致心臟性休克死亡。
劉男對於案發情況,在所有程序中均供承不諱,案發後已給付部分款項,也有意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但因金額差距過大致未能達成和解,目前經濟狀況爲負債中。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劉男負責執行配送飲料職務,於配送飲料停車卸貨時,本應注意拉緊手剎車以防止車輛滑動,卻疏未注意及此,致使被害人因被告疏忽傷重致心臟性休克死亡,被害人家屬並因之承受喪失親人之苦痛,所爲實屬不該,惟念其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自首等情狀,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