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嫌吵摔死狗 判拘役40天罰20萬
臺中劉姓男子飼養1只小黑狗,但他不花心力照料、教育,反而因牠不停吠叫,就認爲噪音惱人,深夜在工地抓起小狗,徒手將其摔死。民衆發現通報動保處,經警方調監視器查獲。法院以劉男身爲飼主卻不愛護動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他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男養的小黑狗不停吠叫,自己身爲飼主卻不知管教、安撫,2024年5月10日晚上11時許,覺得吠叫噪音干擾,不耐煩之下就在太平區1處工地,徒手抓起小狗重摔地面。
小黑狗遭重摔內出血、當場昏迷,最終傷勢過重死亡。民衆發現後向臺中市動保處通報,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是劉男狠心摔死狗,檢方依違反動保法將劉男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臺中地院審酌,劉男飼養動物,本應善盡照護義務,卻僅因犬隻不停吠叫,又不控制自己情緒,就摔擲犬隻造成其死亡,顯不尊重動物生命權。
法院認爲,劉男犯後坦承,斟酌其素行後依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他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拘役得易科罰金、罰金得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