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委會連3天邀周萬來報告 立院:逾越法定範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民進黨籍召委莊瑞雄,本週連3天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專案報告,引發藍委質疑是「藉周打韓」。立法院稍早發出新聞稿指出,本週排定各項議程均已逾越法定範疇,因此周萬來與相關單位主管不應列席與會備詢。記者鄭媁/攝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民進黨籍召委莊瑞雄,本週連3天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專案報告,引發藍委質疑是「藉周打韓」。立法院稍早發出新聞稿指出,本週排定各項議程均已逾越法定範疇,因此周萬來與相關單位主管不應列席與會備詢。

莊瑞雄連排3天議程包括,「立法院議事空間運用現況暨整體院區未來治理規畫」、「立法院國會數位化推動進度及資安應對防護方案」、「三月二十五日晚間本院違法會議及違法表決之適法性、是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以及「防止立法院成爲國安破口─避免共諜滲透、機敏資訊泄漏等國安事件之防制措施」。

立法院發出新聞稿指出,韓國瑜4月1日曾致函立法院各黨團及各委員會召委,敬請各召委於邀請立院幕僚長及相關單位主管列席時,應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的規定辦理排案,尚祈諒察。

立法院指出,依憲法及立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立院爲合議制機關,爲行使立法權,除設有院會外,另下設8個常設委員會,分別按議案性質所對應的行政院各部會作專業分工,以協助院會將議案做初步專業審查後,再提報院會公決。

立法院表示,上開各種會議均配置相關幕僚人員,協助委員行使職權並辦理相關行政事項,基此,該等幕僚人員非立委行使立法權的監督客體,各委員會召委不應用專題報告的議程,邀請立院院會或其他委員會及院內各單位的配置幕僚人員列席報告並備質詢,此觀憲法及立院組織法已將院務行政事項及有關立委對職權行使事項予以區隔立法,即足明瞭。

因此,立院表示,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所排定本週各項議程,均已逾越上開法定範疇,立院幕僚長及各單位相關主管不應列席與會備詢,俾明分際,以彰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