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雙標 遭疑黨證無敵
民進黨籍北市議員陳怡君獲交保,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見圖)交保被撤銷,12日同時在高等法院上演,不論是否巧合,客觀上給民衆「黨證無敵」的觀感。(本報資料照片)
原本羈押中的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陳怡君12日獲交保;交保中的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則被撤銷,兩案裁定12日在臺灣高等法院相距3個多小時同日作成,但「沒有比較沒有傷害」,縱使巧合,但客觀上卻是「民進黨籍人士羈押抗告就能交保」、「非綠營人士就撤銷交保發回更裁」,給民衆「綠能你不能」、「有黨證就無敵」的觀感。
北檢對柯文哲的抗告卷證資料,11日送達高院後,透過分案系統由法官黎惠萍承審,但她下午有庭期,直到傍晚才從法庭離開,開始閱卷相關事宜。但11日晚上同時間,自詡人權法官的林孟皇,也在準備12日罕見的提訊羈押中被告陳怡君,要進行開庭訊問,這個訊息也不經意地讓特定媒體知悉。
12日早上高院就開始了司法史上罕見的羈押、交保大戰,林孟皇敲鑼打鼓要幫綠營市議員爭取人權,中午前馬上自爲裁定具保停押。同時間,黎惠萍法官也與審判長等人評議,以上級審身分指責一審柯文哲交保裁定的不是,更具體指出柯交保後和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同車的爭議,要北院合議庭對證人的定義「說清楚講明白」。
高院同一天兩種裁定,對綠營人士打出人權牌、對非綠人士嚴苛以對,讓外界質疑「黨證無敵」。雖然,馬上有前法官在臉書吹噓,指稱不是黨證無敵是綠營議員碰上有憲法人權意識的法官,如果林孟皇處理檢方抗告案,也會讓柯文哲交保確定。
但平心而論,羈押是對人權的重大侵害,有無羈押必要性,交保處分對於犯罪事實釐清有沒有影響,應該是案件承審合議庭最清楚,陳怡君、柯文哲涉貪案件,目前都是一審審理中,但二審法官老是說三道四,透過抗告程序展現自己「上級審」的高位,司法裁判初一十五不一樣,也難怪柯案讓大部分民衆質疑司法不公。
不過,北院合議庭原交保裁定留有「隨時審酌個案情形判斷7000萬元是否足以取代羈押處分」的伏筆,如果更裁開庭後,合議庭能抗壓,柯或許循年初前例,加重保金仍可能交保,但如果放棄抵抗,依高院撤銷裁定結果,證人要全部問完,柯文哲恐得回籠,再次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