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禁止擅自利用職務身份開設健康科普個人自媒體賬號

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衛生健康委獲悉,爲進一步規範全省醫療衛生機構及工作人員運用互聯網開展健康科普的行爲,營造風清朗正、科學規範的互聯網健康科普環境,切實維護公衆獲取健康知識的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共四川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制訂《四川省互聯網健康科普負面行爲清單(試行)》。據瞭解,本清單適用對象爲四川省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一、禁止發佈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相違背,不利於推動健康中國戰略和健康四川建設的信息。

二、禁止發佈未準確標註信息來源的涉及國內外時事、公共政策、社會事件等相關信息。

三、禁止以健康科普形式,變相發佈商品或服務廣告信息,或進行直播帶貨等不當牟利行爲。

四、禁止發佈虛假錯誤的健康科普信息,不得誇大疾病治療效果。

五、禁止發佈違背倫理道德、公序良俗、侵犯個人隱私的內容,以及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符的相關內容。

六、禁止發佈未添加顯式標識的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的健康科普內容。

七、禁止剽竊、抄襲、盜用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八、禁止個人在未向所在單位申報並獲得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利用職務身份開設用於發佈健康科普內容的個人自媒體賬號。

九、禁止將單位、個人自媒體賬號委託、外包、轉包無資質的企業或個人負責內容運營。

十、禁止已退休、已離職工作人員未經原單位同意沿用原單位職務信息開展健康科普傳播。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

編輯 於曼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