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出手機號碼 抽中機車飛了

賴姓男子參加超市摸彩活動,抽中電動機車,但賴男卻回答不出手機號碼,取消他中獎資格,賴男告上法院,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判他敗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愛國超市鳳林店3年前舉辦抽獎活動,抽中特獎電動機車的賴姓男子雖在抽獎現場,當下竟無法正確說出抽獎券上的手機號碼,超市店長現場撥打券上手機號碼,卻是空號,因此取消賴男的中獎資格。賴男不服氣,提告希望拿回獎品,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爲,超市無法確認賴男的摸彩券爲真,認定他不具中獎資格,是依活動規定執行並無不法,判賴男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3月初,愛國超市舉辦大寮區鳳林店開幕抽獎活動,只要單筆消費額度滿399元,就可獲得摸彩券1張,活動大獎爲電動機車。抽獎當天,中獎的賴姓男子人雖在現場,但面對主持抽獎的孫姓店長詢問抽獎券上的手機號碼時,他卻答不出來,孫姓店長接着撥打抽獎券上填寫的手機號碼,卻是空號,據此認爲該張摸彩券不是賴男所有,當場重新抽獎。

賴男氣不過決定提告想要回電動機車,他主張自己抽中機車,超市就該依照活動要點把電動機車交付給他。高雄地院鳳山簡易庭法官認爲,如果這張中獎的抽獎券是賴男所有,他應該能輕易、正確回答出手機號碼,但賴男卻說自己擁有多支手機,也不知道爲何是空號,自己忘記在摸彩券上留存的手機號碼是幾號,因爲手機號碼根本用不到等語作爲辯解,說法違背常理。

法官認爲,賴男雖出示消費滿399元的發票,但只能證明他有消費並獲得摸彩券,加上券上的手機號碼是空號,無法確定賴男就是中獎人,店家依據活動要點規定,認定賴男喪失中獎及領獎資格有理由,賴男請求無理,應判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