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充當網紅偷逃稅幫兇
原標題:誰在充當網紅偷逃稅幫兇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公佈一起虛開發票、偷稅騙補重大案件。據披露,南方某網絡主播管理公司通過設立空殼企業虛開發票1196份,價稅合計2.26億元,爲700餘名主播偷逃個人所得稅3200餘萬元,公司少繳各項稅費合計約2100萬元。
依法繳稅納稅,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網絡主播行爲規範》明確強調,網絡主播應當如實申報收入,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這些年,一些網紅主播收入節節攀升,卻在繳稅納稅上偷奸耍滑,一些MCN(多頻道網絡)機構則幫着打掩護想門路。二者平日裡勾連違法,事發後互相“甩鍋”的現象也不少。前不久,某“大V” 偷稅被罰超900萬元,儘管認罪卻還辯稱,偷稅事件與他輕信MCN機構會替他代扣代繳稅款有關。着眼於此類情況,稅務部門依法查處、從嚴處罰,體現稅法權威和公平公正,公衆拍手稱快。
與網紅經濟崛起同步,國內MCN機構的規模日漸壯大,2024年已接近3萬家。但其複雜多變的商業模式和收入構成,客觀上增加了稅收監管難度,被某些別有用心之人當作“稅費籌劃”的空子。有的違規將個人收入轉變爲企業經營收入,有的虛列成本費用,有的形成了“收入分拆-跨省轉移-虛假通報”的所謂策略,這條“產業鏈”花樣之多、隱藏之深、危害之大,尤須高度警惕。
借“互聯網+”風口,網紅經濟最大程度享受到了時代紅利,從業者理當涵養與其影響力、高收益相匹配的法治意識,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國家支持小微企業、新興業態的優惠政策,更不能被如此消耗。這些年,我國持續加大對偷稅漏稅亂象的懲治力度,一批網紅博主先後被罰,不少“幫兇”公司陸續被查,就是態度的明示,也是行動的震懾:逃稅偷稅,一個都別想跑。稅收徵管方式加速升級,多部門聯動嚴打“跑冒滴漏”,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迴應,是對法律尊嚴的維護,也是對行業秩序的規範。
說到底,“網紅經濟”做的是流量生意,關鍵在於大衆認可。眼下,全社會對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爲高度敏感。踩了紅線、砸了口碑,還怎麼招呼“家人們”,又有誰會來捧場?(田聞之)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