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門曝光3起個人所得稅彙算偷稅案件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欣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6月16日,上海、重慶、湖北武漢等地稅務部門依法查處並曝光3起自然人納稅人未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偷稅案件,分別是: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處一起拆分、隱瞞收入虛假申報偷逃個人所得稅案件。經查,上海某公司原總裁林忠海,利用職務便利勾聯項目承建商和分包商,將實際取得的部分薪酬僞裝成工程款項,不依法如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少繳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林忠海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250.58萬元。目前,林忠海已按規定繳清稅款、滯納金及罰款。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一起虛假填報專項附加扣除偷逃個人所得稅案件。經查,重慶某公司職員王青松,在申報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時,虛假填報大病醫療、子女教育、繼續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少繳個人所得稅。經稅務部門多次提醒督促,王青松仍不如實申報。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王青松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3.39萬元。目前,王青松已按規定繳清稅款、滯納金及罰款。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處一起虛假填報專項附加扣除偷逃個人所得稅案件。經查,武漢某公司職員李超,虛假填報大病醫療、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變更4個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經稅務部門多次提醒督促,李超仍不如實申報。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李超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1.35萬元。目前,李超已按規定繳清稅款、滯納金及罰款。

申報個人取得的全部收入,並據實填報各項扣除、免稅收入、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是每個納稅人的法定義務。稅務部門提示,2024年度個稅彙算將於6月30日結束,請依法如實辦理,切勿輕信某些帶有欺騙誘導性質的“節稅秘笈”。稅務部門將在持續優化稅費服務的同時,對發現存在涉稅風險的納稅人,進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約談警示,對於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納稅人,稅務部門將依法進行立案檢查,堅決維護公平公正的稅收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