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推遲媒體議價立法 就是全民公敵
Google、Facebook等跨國數位平臺長期無償使用臺灣媒體新聞內容,嚴重影響本土新聞媒體產業,形成極不公平競爭關係。路透
立法院五一勞動節開始排審「新聞議價」相關草案,因爲Google、Facebook等跨國數位平臺長期無償使用臺灣媒體新聞內容,嚴重影響我國新聞媒體產業,形成極不公平競爭關係。這些跨國數位平臺並不投資於編採、製作內容,卻吸走龐大數位廣告,每年豪奪數百億廣告費,長此以往必然傷及報導品質的深度與廣度,最終受害的還是讀者。
本土媒體去年十月曾發表共同聲明,希望「公平競爭;合理分潤;儘快立法」。訴求合情合理,而且攸關無數讀者權益,政府理應支持。結果數位部長黃彥男在立法院與執政黨立委林俊憲一搭一唱,竟然說:「目前並非立法適當時機。」請問:行政院不支持立法,沒有法律爲後盾,要如何促使多年來一直堅持「使用者不付費」的跨國數位平臺坐上談判桌,進而建構「公平競爭、合理分潤」的媒體產業結構?
對於媒體合理分潤,政府已冷漠旁觀數年,又以各種藉口拖延立法;去年七月在新聞學者千呼萬喚下,數位部終於表示要召開跨部會小組討論具體方案,研究了將近一年,竟然給了個「目前非立法適當時機」的結論,形同要本土媒體繼續把自己的辛勤工作成果,免費拱手讓給外國的大型數位平臺使用。這種胳膊肘往外彎的政府可謂軟派不良,其心可誅!難道這就是在勞動節送給新聞從業人員的禮物?
數位部硬扯「美國關稅」爲藉口,意圖規避行政團隊理應承擔做爲本土媒體後盾的責任。對此,元智大學資管系教授周韻採直斥數位部一派胡言,藉詞推託。誠如聯合報昨天報導所言,使用者付費、廣告分潤透明,天經地義。只要立法角度是從產業公平、正義來思考,而不牽扯稅務,這與所謂美國關稅問題根本是二碼子事,八竿子打不着。就算數位部要硬扯美國關稅來藉詞拖延立法,臺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也已經指出:「只要不設基金,就不會碰觸到任何關稅議題。」
如果真心誠意的要促成健康公平的媒體產業環境,就一定要立法保護臺灣平面媒體,不再縱容跨國數位平臺侵門踏戶、吃人夠夠,澳洲、加拿大都已成功立法,爲什麼民進黨政府就是要無能、擺爛?無心立法,自然藉口一堆。
一份優質的平面媒體,不但對讀者讀寫能力的提升有很大幫助,且有助於讀者培養獨立思考以及批判性思考的能力,更攸關全體國民「知的權利」。媒體議價立法必須成功,纔是人民之福。值此「定義時刻」,立法委員必須不分黨派,以國民福祉爲念,絕不能再坐視跨國數位平臺極不公平的侵蝕臺灣媒體並獲取暴利。如果身爲民意代表還要再借詞拖延媒體議價立法,那就是全民公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