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掌握酒店的定價權:守衛價格公平,不能只靠“調價助手”
因被指未經商家授權擅自修改定價,攜程平臺“調價助手”近日陷入輿論風波。
多家酒店從業者向澎湃新聞透露,商家原本的定價邏輯遭遇平臺自動“調價”功能衝擊,酒店經營節奏被打亂。
那麼,究竟誰來掌握酒店的定價權?
有專家表示,“商家應有權自主選擇是否使用工具,平臺不能借技術或規則優勢剝奪其經營權。”若平臺爲塑造“低價形象”犧牲商家利益,最終會導致服務縮水,既傷害消費者,也會破壞行業生態。
商家定價邏輯遭遇平臺“調價”功能衝擊
某酒店負責人告訴記者,自酒店開業以來,受物業老化、市場競爭、旅遊淡旺季等原因影響,酒店房價始終保持着動態調整。但這套運行多年的邏輯,在平臺“調價”功能介入後徹底亂了套。
據此前媒體報道,多家酒店反映攜程平臺強制開通“調價助手”功能,在後臺更改商家房間定價,平臺一旦發現自家平臺上酒店定價高於其他平臺,就會自動調低底價或讓酒店產品參與促銷,且不會通知商家。即使商家想退出該功能,也面臨“不敢退、不能退、不好退”的困境。
記者注意到,今年1月,有商家通過某社交平臺吐槽美團稱,“每次都說拉黑調價助手,美團業務經理一樣還是給我們調價,週末價直接調到70多元,工作日都沒賣那麼低,打商服電話投訴也沒用。”
南通某酒店店長戴先生告訴記者,他們的客源結構中本地客人佔比顯著高於外地遊客和商旅人士。因此,其酒店掛牌價通常保持在相對固定的區間。“本地客人佔比超過60%,他們對價格敏感得很,掛牌價要是今天80元明天100元,回頭客肯定跑光。”
然而,商家堅持價格穩定策略,卻躲不過平臺算法追價:給美團95折優惠後,攜程“調價助手”立刻把價格壓到同款房型76元。“但我們得死守成本線,絕不能低於65元賣。”戴先生表示,現在店裡每天安排人巡檢後臺關調價功能,還得定期拿本地消費數據跟業務經理溝通,“得讓他們知道,硬壓價只會砸了品牌口碑。”
當OTA平臺的“調價助手”成爲酒店行業標配,究竟誰來掌握酒店的定價權?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邢鑫認爲,平臺單方面改價的行爲或涉嫌違法,還涉嫌壟斷,直接侵害了商家自主定價權。
部分平臺通過算法技術單方面修改商家定價的行爲,或觸碰反壟斷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紅線。相關操作可能被認定爲“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或“不合理限制交易價格”,直接剝奪商家根據成本與市場需求自主定價的權利。
邢鑫指出,平臺更隱蔽的“變相強制”手段正成爲行業痛點:平臺若未經商家授權,通過後臺算法自動調整價格,或利用搜索降權、流量限制等“軟約束”迫使商家接受定價規則,均涉嫌違反《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中“不得干涉經營者自主經營”的條款。
“低價競爭”背後,獲利的是誰?
據法制日報此前報道,不少消費者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在旅遊旺季、節假日通過平臺預訂酒店,經常會遇到酒店入住環境“貨不對板”、預訂酒店“不可取消”、大幅度提價等問題。
6月23日晚,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以“酒店平臺價格”爲關鍵詞檢索時,有高達10464條投訴,投訴內容多爲“平臺不退差價”、“到店後被多收錢,酒店平臺雙方信息不對稱”等內容。
同時記者注意到,某社交媒體平臺上,有網友曬出截圖:同一房型在不同平臺有差價,“飛豬、同程、攜程、美團差價高達54元,都夠喝好幾杯奶茶了。”也有網友吐槽“低價陷阱”:“訂完房發現退改費要50元,算下來比原價還貴。”
前述現象背後,是平臺之間“內卷”顯現的共性問題。
某OTA行業從業者向記者透露:“不止一家平臺有調價工具,邏輯大多是‘監測競品→系統追價’,商家一旦在某平臺設低價,其他系統就會自動觸發降價機制。”
6月23日,記者嘗試聯繫多家OTA平臺。當記者以酒店管理者身份諮詢同程旅行關於平臺酒店價格調整的政策時,同程客服人員表示:“平臺不會主動調價的,需經過商家允許或在雙方合作價格範圍內才能進行上架,不存在強制調價,沒有這個權限。”此外,前述客服表示,如果出現價格差異,可能是第三方分銷導致的,建議商家控制分銷渠道。
隨後,記者多次撥打飛豬、美團和官方服務熱線,均未能成功接入人工客服。
同日,記者在攜程相關工作人員處獲悉,“調價助手”是一個功能算法,其他平臺也有類似功能,目的是確保價格不高於其他平臺。關於商家反映的“被強制開通”問題,對方表示,可能是業務員溝通過程中存在誤解,不存在強制開通的情況。“調價助手”系酒店參與授權後才能開通的功能,且商家可自主選擇開通或關閉。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多家酒店均稱,攜程系後臺強制修改房價,商家無法關閉。
那麼在這場“誰是最低價”的競爭後,獲利的是消費者嗎?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自動調價功能看似讓消費者獲得“最低價”,但長遠看可能破壞市場生態。“若平臺強迫商家降價,商家可能因成本壓力降低服務標準,比如收緊退改簽政策或縮減服務內容,最終損害消費者實際體驗。”他舉例,非自主定價的低價並非基於真實供求與成本,商家可能通過“隱性收費”或服務縮水平衡損失,形成“價格虛低、體驗打折”的惡性循環。
守衛價格公平不能僅依賴平臺單方工具,需協同治理
陳音江指出,酒店行業自動化定價工具若能“採集市場上同類型房型、同一區域其他酒店的價格,爲商家提供市場行情參考”,則具備工具性價值。但當前部分自動調價功能僅聚焦商家自身多平臺價格對比,這種“自比”對商家意義有限——因商家本就掌握自有定價策略,如不同平臺因補貼、服務標準差異而設置不同價格,這屬於市場自由競爭範疇,商家完全擁有自主定價權。
“商家應有權自主選擇是否使用工具,平臺不能借技術或規則優勢剝奪其經營權。”陳音江強調,平臺若強制商家使用自動調價系統,可能涉嫌“干預商家自主定價權”。
陳音江特別指出,平臺需恪守“規則公平”底線,“不能參與商家自主經營,只能收取合理信息服務費,公開透明定價”,而商家的自主定價權是市場健康的基礎,“價格需高於成本,否則賠本經營不可持續”。
針對OTA平臺調價工具侵佔商家自主定價權的問題,邢鑫指出,商家要增強法律意識、規範定價流程,積極拓展多元線上銷售渠道,降低對單一平臺的依賴風險。“此外,商家需提升自身競爭力,通過優化服務、提升產品質量等方式吸引更多客戶,減少對平臺流量的過度依賴。”邢鑫說。
在市場協同機制建設上,陳音江提出以下建議:平臺需制定公平規則,停止利用數據或算法限制商家定價,同時爲明碼標價提供技術支持,杜絕“先漲價後打折”等價格欺詐;監管部門應對違反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行爲依法查處,督促平臺整改並對屢犯者行政處罰;消費者下單時應保留價格信息證據,若權益受損需依法維權。
對於行業未來,陳音江認爲,動態定價雖將成常態,但技術的終極目標應是“爲消費者提供便捷與價格透明”,而非平臺競爭的工具。“商家與平臺需以誠信爲本,用高質量服務贏得市場,而非靠強制低價透支行業信任。”
陳音江警示,若平臺爲塑造“低價形象”犧牲商家利益,最終會導致服務縮水,既傷害消費者,也破壞行業生態,“真正健康的模式,是讓技術賦能經營,而非成爲損害權益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