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讀多 僱主僱用僑外生小心觸法!最重恐罰75萬元

北市勞動局提醒,僱主在聘用前,一定要確認對方是否具合法工作許可,否則一不小心恐違法。違反相關規定,僱主將面臨15萬到75萬元不等罰鍰,若5年內再犯,還可能涉刑責。本報資料照片。

暑假到來,許多在臺就學的僑外生會利用假期找工讀。北市勞動局提醒,僱主在聘用前,一定要確認對方是否具合法工作許可,否則一不小心恐違法。違反相關規定,僱主將面臨15萬到75萬元不等罰鍰,若5年內再犯,還可能涉刑責,後果嚴重。

北市勞動局表示,依「就業服務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非法讓外國人工作,也不能僱用沒有取得工作許可、許可過期,或是由其他僱主聘用的外國人。這不只限於有薪工作,就算是沒付薪水、只是「幫忙」,只要對方沒有有效工作許可,也都違法。違反相關規定,僱主將面臨15萬到75萬元不等的罰鍰,若五年內再犯,還可能涉及刑責。

勞動局長王秋冬提醒,有意聘用僑外生的僱主,也務必要詳細查覈對方的居留證、學生證以及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函,並確認許可仍在有效期限內,建議拍照留存相關文件,以保障雙方權益,也避免誤觸法令。

另外,勞動局提醒,僱主也要特別注意的是,工作許可函的效期最長爲一年,到期後須重新申請;而僑外生在寒暑假以外的時間,每週工讀時數不得超過20小時。提醒僱主,安排工時要留意規定,別因一時疏忽而觸法。如對聘僱僑外生相關規定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02-2338-1600)、北市府勞動局(1999轉7506、1412、1414)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00)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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