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被2獄友教訓!打到顱內出血變聽障 獲賠25萬精神慰撫金

▲臺中監獄日前有2名張姓受刑人毆打陳姓受刑人,法院判賠25萬。(示意圖/記者林挺弘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監獄日前發生一起傷害案件,一名陳姓受刑人遭2名張姓獄友毆打,造成頭部顱內出血、顴骨骨折,甚至被診斷出輕度聽障。刑事部分,2名張男各被判處3月、4月刑期;民事部分,陳男請求84萬餘元賠償,法院判賠25萬精神慰撫金。

檢警查,陳男跟2名張男都是臺中監獄義區一樓丁舍39號舍房舍友,一日晚間,2名張男疑似與陳男發生衝突,共同以徒手、腳踹攻擊陳男,導致陳男頭部受傷,出現顱內出血、左側蝶顴骨骨折傷害。

臺中地院一審考量,2名張男僅因爲發生衝突而心生不滿,共同毆打陳男,造成陳男心裡恐懼與身體傷害,且傷勢不輕,各依傷害罪處3月、4月刑期,可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陳男主張經醫師診斷後,右耳聽力爲21.6分貝、左耳聽力爲31.6分貝及有雙側高音頻輕度聽力障礙。受有醫療費2萬元、勞動力減損損害22萬2874元及精神慰撫金60萬元,合計84萬2874元之損害。2名張男均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院則認爲,陳男就住院、醫療等費用共2萬元,未提出相關單據舉證;就傷勢有醫院診斷證明書,以勞動力減損60%計算之,但其聽力損害未被證明爲永久障礙,難認症狀不能恢復,求償無據。

不過,審酌本件被告傷害行爲、情節,造成被害人身體與心理受創程度,認爲陳男得以請求25萬精神慰撫金,超過此金額則無理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