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匯率會計調整方案 務必慎重

壽險公會正在討論壽險公司匯率會計調整四個方案,預計11月送交金管會。 聯合報系資料照

壽險公會正在討論壽險公司匯率會計調整四個方案,預計11月送交金管會,這些方案皆違反國際會計原則,且大部分方案將原本要公允評價的匯率損益,改成自創之長期遞延或掩蓋,大大降低甚至幾乎不用匯率避險。基於壽險業的高曝險,公會提案損害財報的透明度、鬆弛風險管理、影響臺灣國際地位、未公平對待所有產業,有待商榷。

臺灣壽險業的高曝險現象,其來有自。由於資金寬鬆、銀行利率低,壽險業因而提出高利率的儲蓄型保單吸金,其着重於預計報酬,而非根本的保障功能。這些被高利吸引的資金,壽險業必須獲得高報酬,因而加大對國外證券的投資。相對而言,臺灣壽險業的資產主要是外幣計價,而負債(保險準備)主要是臺幣,形成幣別錯配的問題,加大匯率風險。

再者,壽險業吸收鉅額資金具長期負債的特性,因此投資標的也要有長期的存續期間,由於臺灣此類標的不足,必須到國外投資。但終究而言,壽險業負債存續期間仍明顯高於資產,因而有存續期間錯配的問題。上述二個現象的交互作用,致使國外資產佔壽險業可運用資金達67.85%(2025年8月可運用資金32.7兆、國外投資22.1兆),同時也明顯增加匯率、利率與相關風險。

但是壽險公會的提案,首先損害財報透明度,壽險業或有壽險子公司的金控編制財報之目的,是讓投資人(包含股東與債權人)審視公司是否值得投資,因此必須以公允價值來表達公司資產、負債、損益等項目。壽險業的國外資產以債券爲大宗,壽險公會所提出的方案,可簡化成把國外債券因匯率變動的影響幾乎蓋牌,讓投資人無法判斷其資產公允價值與損益狀況。

其次,鬆弛風險管理,原本針對匯率波動,公司要麼避險,不然就將造成的損益入帳;然而,壽險業始終強調其避險支出巨大,十幾年前主管機關權衡得失,提出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制度來因應。此制度是權宜措施,壽險公司先要有一定程度的準備爲基礎,再從每年獲利提撥填充,來衝抵未來的匯率損失。十幾年來,主管機關一直放寬提撥比率與充實準備資金,降低公司避險的支出。雖然此制度有盈餘平穩化的缺失,但壽險公司仍要有一定程度的避險。現在壽險公會又提出大幅降低或幾乎不用避險的方案,實在令人質疑壽險業風險管理意願與品質。

主管機關最根本的做法是調整壽險業高曝險的資產負債結構。過去金管會保險局一直在努力於此,例如:對國外投資的比重予以設限、對銀行通路費用設限降低儲蓄型保單比重,並接軌國際會計準則IFRS 17,讓壽險業資產、負債皆以公允價值評估,以及引導壽險業強化保障型商品等措施。這些是正確的方向,而且給予業者緩衝措施,有利於執行。主管機關如果接受壽險公會上述提案,將使過去的改善措施大打折扣,同時業者爲賺取高報酬,將加大國外投資,嚴重增加匯率風險,甚至有可能獎勵風險承擔,有劣幣驅逐良幣的疑慮。

再者,影響臺灣資本市場國際地位。之前壽險業國外投資就引起國際媒體議論,一旦採用國際無先例的匯率會計調整,所編制的壽險與金控財報,外國機構投資人會怎麼看待臺灣的財報與監理品質?另外,不只壽險業面臨匯率風險,銀行業、出口型的公司也有。一旦主管機關採行壽險公會的方案,而其他產業若不能採用,則有偏袒特定產業的疑慮。

壽險業進行高風險營運,就必須有足夠資本,纔是金融穩定的正道。公會的提案,雖然馬上看到避險支出的降低,但對於壽險業與金控的健全發展與風險管理,將產生負面影響,金管會務必慎重。